→ Insi:法律上有條"繼往不溯原則"在新法條訂立前之前的違反皆可免啦 03/08 15:08
在這部份因板規規範不足,如果您真要我判,我也只能跟您說,這屬於被動式的主動。
板主Insi因本身裁定並無違法,判決本身是件主觀的論點,因此不做出任何懲處。
既然有板友提出抗議,我們板主群會視板友意見做參考進而修訂板規。感謝您的提醒:)
╰══════════════════════════════════════╯
╭══════════════════════════════════════╮
要括別人鬍子 先把自己括乾淨唷 揪咪>.^
禾斗禾斗禾斗
推 SkvMirege:樓上想要我個資請私下來信唷 揪咪>.^ 04/13 00:04
→ SkvMirege:在這邊講出來我怕被性搔擾捏 科科 04/13 00:05
我們已經查過精華區所有自介,IP並無完全相同符合者。
→ SkvMirege:中間的部份可都是事實唷 揪咪>.^ 04/13 00:09
的確,然而事實的成立需要不同角度作解讀,因此我尊重你的解讀。
→ SkvMirege:這可是人身攻擊唷 板主親衛隊 04/13 00:11
請明確指出人身攻擊部分,板主群會作出裁決,若是無法提出則為誣告罪。
此外,板主並無親衛隊,我仍不厭其煩的重申,新莊板是屬於新莊板胞的。
板主的功用在於維護板面秩序、調停糾紛、好文收入、舉辦相關活動事務雜項等,
板主沒有什麼了不起,板主是人不是神,也是和大家一樣的。:)
→ SkvMirege:人不要臉果然就是這樣 敢做不敢當 科科 04/13 00:26
→ SkvMirege:ahpla你到底什麼時候要直接表現出思想上的錯誤來看看啊 04/13 00:52
世界上有千奇百怪的人種,這我們可以接受,
有認真發好文的使用者,當然也會無所事事隨便找碴的使用者,
如同天使和惡魔是一體兩面。
板主Insi尊重您的發言權,也希望您尊重他人的發言權,
若是A板友不選擇板上公開討論而私下來信討論,這部份是任何人不能干涉的。
╰══════════════════════════════════════╯
╭══════════════════════════════════════╮
如果S板友對於上述有任何問題,請洽
我在哪?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claus]
Life_Service 組務 Σ★★★★★組務處理中心★★★★ [claus]
L_Subop 小組 Σ小組組務版 [claus]
L_TaiwanPlaz 小組 ◎台灣遊園地組務版 Armuro
提出訴訟程序,板主Insi將全力配合調查。
板主Insi 2007/4/13 1:45
╰══════════════════════════════════════╯
--
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推 wesly0713:我推~印璽好阿~~說的好~~~ 04/13 01:56
→ rebot:個人覺得以主動被動區分,不如用故意或過失來區分更恰當 04/13 03:07
→ rebot:也就是違反第六項規定應以故意為要件,這樣就相當合情合理 04/13 03:08
→ Elivanta:推rebot的說法 04/13 03:15
噓 ohoho:好大的官威 ,固噓 04/13 10:12
※ ohoho:轉錄至看板 Test 04/13 10:13
推 shinjiw:老婆,快跟牛魔王出來看偽正義魔人 04/13 10:30
推 shymermaid:噓文的那位看來未經使用者同意轉文似乎是你一向的習慣, 04/13 12:20
→ shymermaid:上次未經同意轉我的文章到SYSOP沒跟你追究現在故態復萌 04/13 12:21
推 buslover:幫印板補血~ 加油! :) 04/13 13:37
推 Elivanta:好大的 ,固推 04/13 17:41
推 wwon:推呀! 04/13 19:57
推 sonardome:浸那種智障水桶應該沒人會反對吧 一看就是來亂的 04/13 21:38
→ sonardome:挑戰公權力? 04/13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