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eijingman:推 看到一堆嗆說條子不給三聯單,就覺得好笑又可悲 08/07 01:24
推 jackiegoodbd:看完....嘴角上揚中 哈哈哈 XDDD 08/07 01:27
推 piluma:推 08/07 03:02
推 mistas666:看新莊板長知識XDDDD 08/07 03:23
推 heaphy:不好意思~請問那我以前車禍時有拿過單子,那張單子其實是 08/07 04:11
→ heaphy:A2單,不是三聯單?@ @ 08/07 04:11
推 wazxd:push 08/07 06:55
推 ivaniswek:水,我只欣賞一句話....不懂不要裝懂!! 08/07 08:55
推 likecandy:不好意思我沒常識 08/07 10:13
推 POTETO:一堆人出來馬後砲 怎麼不像這篇一樣回原PO呢? 推 08/07 12:01
→ ayachang:有個小bug!只要有人受傷(無論輕重),都還是有刑事責任的 08/07 16:56
→ ayachang:所以原po第一段說"車禍不是刑事案件沒三聯單是正常的" 08/07 16:57
→ ayachang:其實稍嫌草率 08/07 16:57
推 tp6jo286:長知識 大推~~~ 08/07 19:12
→ TC13:無人受傷自無傷害罪事宜,而毀損不罰過失犯 08/07 19:16
→ QbenGOGO:但是就遇過在車禍現場,就直接要我們和解,也不管我們是否 08/07 19:18
→ TC13:不罰毀損過失,自無刑事責任,而傷害乃告訴乃論 08/07 19:18
→ QbenGOGO:要申請保險理賠等等,需要有車禍事故的備案,就一直要求我 08/07 19:19
→ TC13:如有對象者,警察直接發破刑案送檢察署,得不開三聯單 08/07 19:19
→ QbenGOGO:和解,也不管我們意願,一個勁的說太麻煩等等 08/07 19:20
→ TC13:所以說沒三聯單實屬正常,OK? 08/07 19:20
→ TC13:如果A3的話也可以要求警員在工作記錄簿上紀錄,要求保險業務 08/07 19:22
→ TC13:員自行至派出所抄錄(這是一般簡易作法) 08/07 19:22
推 NORINAKAMURA:受傷,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的一種吧...沒堅持不和解就不 08/07 22:18
→ NORINAKAMURA:走刑事的不是嗎? 08/07 22:18
→ codawang:我覺得即使單據名稱不同 警察還是應該要主動提供 08/07 22:29
推 bramhs:推P.S,很多人遇到車禍都怨天尤人,殊不知自己也是有錯的 08/07 22:51
→ rener:停紅燈被撞,被闖紅燈撞,被酒駕撞,撞違規穿越馬路那些有錯嗎? 08/08 13:46
→ rener:很多車禍常常都是不可抗,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所造成.誰對誰錯 08/08 13:47
→ rener:台灣要不出車禍的機率,真的很難...就算你沒錯也沒用 08/08 13:48
推 s850663:大推阿,這應該轉法律板吧! 08/08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