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oustanla :2隻腿差不多十分之三 12/16 10:21
推 ddporc :我覺得撿到的先生應該養了一陣子,也有感情了啦~ 12/16 10:23
推 Lailungsheng:記者...=.=不意外.我覺得看新聞.變成看小說了... 12/16 10:32
推 t7788921 :這根本是侵占吧,東西本來就不是劉男的憑什麼還要寄 12/16 10:57
→ t7788921 :照片給他 12/16 10:57
→ t7788921 :主人沒告他侵占就不錯了,得寸進尺 12/16 10:57
→ t7788921 :然後呼籲有養狗的真的要去植晶片!! 12/16 11:04
→ t7788921 :拾得人撿到遺失物本來就要交給警察,民法805都會說 12/16 11:05
→ t7788921 :民法337條怎麼不說呢 12/16 11:05
→ ojordan :樓上錯 使用留置權不是侵占 12/16 13:58
→ ojordan :實務劉男可以請求報酬 但犬的價值可能要由民事法庭認 12/16 13:59
→ ojordan :定 可能為避免一樁美事反造成雙方困擾 才這樣決定 12/16 14:00
推 devilash :所以他是被寵物美容院抓到也不算侵占?沒主動歸還耶 12/16 14:16
→ af912653 :搬法條誰不會搬 問題是適不適用 更別提實務上千奇百 12/16 14:38
→ af912653 :怪 狗屁搗糟的事一堆 更何況失主有沒有報失都不知道 12/16 14:39
→ t7788921 :這麼想養收容所一堆名犬 科科 12/16 15:38
推 expedition :新聞最後說了那位先生只是不想原主人再走失。 12/17 00:00
推 simple30 :還帶狗狗去美容 代表他對狗狗很好耶~~~ 12/17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