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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rry ( 1949 - 3 = ? )》之銘言: : 目前兩位板主請辭,但是罷免案仍在進行中。 : 根據看板《LifeNewboard》置底文的群規,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刪除板主> :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 首先,兩位板主似乎尚未在組務板請辭。 : 又,罷免期間能否進行新板主選舉,就法條上也有解釋空間。 : 偏偏小組長又在這個時候跑了,這齣戲接下來該怎麼演呢? 不好意思 我說說我的打算和看法 雖說版主說要辭職了 但是一方面這次的事件 從6月初大家有質疑到現在將近一個月了 如果等版主選出,再自己辭職,勢必要7月中了 大概是因為要走了,版上目前都是無人管理狀態 (還好大家都很和平,也都相安無事) 而且也還是會有這些議題等圍繞 為了讓所以事情快點落幕,版上回歸正常 加上還有一個原因就是 既然事件已經搞到驚動了100多位版友出來投票 我想恐嚇逼退並不是大家當初的目的 現在既然頭也洗了,腳也濕了 那就照原本既訂程序走吧 我滿七天後還是會去提出裁決申請 另外這位版友提出的負責工作的問題 我個人覺得 既然是民主選舉,不外乎: 1.你提出欲執行的政見 可接受者選你 2.你提出你的主張 理念認同者選你 所以你想要當什麼樣的版主都是你的自由 如果大家都接受你只負責把精華區弄好的政見 自然會投票給你 第三點的任期制度 牽扯的範圍比較大 假設版主若不止一位 那得兩位都有共識 執行這個強制性的行為 其實我覺得這位版友多慮了 因為這次的事件不就證明了: 作不好自然會有人罷免你, 其實版眾們的監督一直是存在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6.229
dragonpin :或許第三點的條款,可以讓有心的候選人參考。在自己 06/21 09:18
dragonpin :的政見中提出,表示自己願意接受公評。^^ 06/21 09:18
pm2001 :任期沒差吧,反正做得好想做就繼續做,做不好就滾 06/21 12:57
bkillusion :我也覺得強制規定板主任期有點...反正全民監督 06/21 13:06
bkillusion :做不好就成箭靶滾下台 06/21 13:06
dragonpin :原板主可以連選連任阿...只是信任投票。 06/21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