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gen (立派なヲタキストOKIA)
看板HsinTien
標題Re: [問題] 關於此次版主選舉
時間Tue Jun 21 01:29:00 2011
※ 引述《blurry ( 1949 - 3 = ? )》之銘言:
: 目前兩位板主請辭,但是罷免案仍在進行中。
: 根據看板《LifeNewboard》置底文的群規,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刪除板主>
: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 首先,兩位板主似乎尚未在組務板請辭。
: 又,罷免期間能否進行新板主選舉,就法條上也有解釋空間。
: 偏偏小組長又在這個時候跑了,這齣戲接下來該怎麼演呢?
不好意思
我說說我的打算和看法
雖說版主說要辭職了
但是一方面這次的事件 從6月初大家有質疑到現在將近一個月了
如果等版主選出,再自己辭職,勢必要7月中了
大概是因為要走了,版上目前都是無人管理狀態
(還好大家都很和平,也都相安無事)
而且也還是會有這些議題等圍繞
為了讓所以事情快點落幕,版上回歸正常
加上還有一個原因就是
既然事件已經搞到驚動了100多位版友出來投票
我想恐嚇逼退並不是大家當初的目的
現在既然頭也洗了,腳也濕了
那就照原本既訂程序走吧
我滿七天後還是會去提出裁決申請
另外這位版友提出的負責工作的問題
我個人覺得
既然是民主選舉,不外乎:
1.你提出欲執行的政見
可接受者選你
2.你提出你的主張
理念認同者選你
所以你想要當什麼樣的版主都是你的自由
如果大家都接受你只負責把精華區弄好的政見
自然會投票給你
第三點的任期制度
牽扯的範圍比較大
假設版主若不止一位
那得兩位都有共識
執行這個強制性的行為
其實我覺得這位版友多慮了
因為這次的事件不就證明了:
作不好自然會有人罷免你,
其實版眾們的監督一直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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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236.229
→ dragonpin :或許第三點的條款,可以讓有心的候選人參考。在自己 06/21 09:18
→ dragonpin :的政見中提出,表示自己願意接受公評。^^ 06/21 09:18
→ pm2001 :任期沒差吧,反正做得好想做就繼續做,做不好就滾 06/21 12:57
推 bkillusion :我也覺得強制規定板主任期有點...反正全民監督 06/21 13:06
→ bkillusion :做不好就成箭靶滾下台 06/21 13:06
推 dragonpin :原板主可以連選連任阿...只是信任投票。 06/21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