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ca (把過去留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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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店區公所將改為新店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
時間Wed Nov 2 19:30:19 2011
新店區公所將變更為新店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
(2011/11/02 18:53)
http://www.nownews.com/2011/11/02/11459-2754439.htm
記者林茂榮/新店報導
新北市政府為了加速推動環境改造,選定新店區公所所在地的機關用地約1.4公頃土地,
做為「優先更新單元」,在新北市都市更新處的推動下,都市計畫於100年9月15日於新
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並在1個半月後,在11月1日於內政部都委會大會通過,預計可以
在102年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發布實施,讓整體新店區發展在行政園區的帶動下,更加
繁榮與便利。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示,新店機一用地現況為新店區公所、地政事務所、消防隊、
戶政事務所、稅捐稽徵處與警察局等新店一級行政單位,為新店區行政核心區域;但由
於建物老舊、辦公空間狹小不敷使用,停車空間也不夠,新北市政府為改善公共服務品
質,促使土地多元混合使用,將機關用地變更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未來除
強化
行政機關服務空間品質外,亦將引入如運動中心、地區型商業設施、住宅設施或旅館等
多樣化的都市機能。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長曾志煌指出,這個公辦都市更新案將是一個以高規格標準打造
的公共建設,在細部計畫即以「人本」規劃為原則,除規定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與完善
之人行步道系統外,亦要求開發主體應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
另外,副總工程司方凱玲也說,這個更新案預計在明年度以「公辦更新」的方式來招商,
目前已經完成招商評估的前置作業,未來在建構園區時,會希望投資廠商增加對這個更
新案的公益回饋,與對環境的改善。
新店行政園區通過內政部都委會的都市計畫審議後,已向前邁進一大步,如果順利進行,
預計在民國102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並開始興建,將提供
新店地區民眾一個便利、整合與高品質的洽公環境,並在更新案的帶動下,使地區發展更
加活絡,促進周邊地區整體的繁榮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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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旅館是幹嘛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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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6.95.145
→ martica :唉 看到這種行政區升級的訊息,為什麼第一個想到的是 11/02 19:30
→ martica :今年前不久才爆出區公所冰箱放啤酒的荒謬事... 11/02 19:31
推 kimuralin :又可以污了 11/02 20:05
→ richshaker :到時會不會又是日勝生,咱們繼續看下去... 11/02 22:08
→ martica :到時會不會又是日勝生,咱們繼續看下去... 11/02 22:55
→ ikaridon :旅館可能是公務人員受訓講習之類從外地來時住的(??) 11/03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