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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hhmei (Lj)》之銘言: : 2012/3/24 00:17在公館搭到的15X1基隆-新店福X客運上車(據司機的說法是末班車), : 車號3X9-FU,司機欄上寫的是張X達(編號17X12), 我的想法是,就是一個搭訕,只是他表現得不好。 所以讓人認為他是性騷擾。 這跟什麼帥哥就怎樣長得醜就怎樣沒有直接關係。 只是,這不代表這位女生就沒有權利不爽, 但也不代表這位公車司機還到罪該萬死的地步。 各位先想想,公車可不是計程車,尤其現在什麼時代了。 你們覺得一個公車司機會白癡到拿自己工作開玩笑嗎? 雖說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但是不是可以光憑一篇文章一個單方面的說法就能推斷誰對誰錯? 但我想請問那些推文轉版的人你們抱得是什麼心態? 今天這篇文章端看字面,你就能百分之百推斷是公車司機的錯誤嗎? 轉八卦,八卦的人看到了,跑來這邊噓, 請問一下我們新店板的各位有什麼資格批評他們的行為? 轉八卦跟上新聞幾乎沒兩樣,有在逛PTT的各位也不太可能不清楚吧? 如果說今天真得讓這位女生感覺到性騷擾進而報警,警察還愛理不理, 那在投書媒體我想也不遲吧? 成天批評媒體治國,可是自己又變成幫兇。 這跟單方面的抹黑有什麼兩樣? 不管這事情是不是真的,一旦在八卦板被記者看到拿去報,鬧大了, 司機都一定倒楣。 請問這樣很有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82.93
bmoka :我是覺得原原PO應該先去客訴報警什麼的 要PO文也可 03/25 19:45
bmoka :以 但不應該在事情還沒弄清楚前就公布司機車號姓名 03/25 19:45
bmoka :降不管司機是否清白 他大概也都不用開了... 03/25 19:47
qazplo :原po這樣處理挺不厚道的但現在趨勢好像都這樣搞 03/25 19:51
mosbarga :我覺得一但搞大 那位司機工作也不保了!先報警比較重 03/25 20:13
mosbarga :要吧,這邊的人又沒辦法幫那位女生解決 只會弄巧成拙 03/25 20:14
may3 :你要搞清楚始作俑者是誰吧 24日00點被騷擾 03/25 20:16
may3 :24日16點就到hate哭哭 24日23點OP四個版 還記得不要 03/25 20:17
may3 :PO五個版(不然會被我檢舉 笑~) 說她有很受傷 我實在 03/25 20:17
may3 :是不相信 and我向來對片面之詞採非常保留的態度 03/25 20:18
may3 :誰知道保留了多少沒說 又自己腦補了多少? 03/25 20:19
may3 :很受傷不去報警 卻選擇上網說給大家聽 這是什麼心態? 03/25 20:22
may3 :我也很不解? 自已要招來二次傷害 還要怪大家? 03/25 20:23
logen :地方版本來就是溫情為主 所以原PO在這PO就算了 03/25 20:35
logen :不可取的是為什麼還有人要轉去八卦唯恐不亂 03/25 20:35
may3 :你可以馬上新增版規: 未經原PO同意 不得將文章轉到 03/25 20:44
may3 :新店版 也不可將文章轉出新店板 違者刪文水桶 03/25 20:44
logen :不過連八卦板都沒這條規定啊 似乎不太適合訂立 03/25 20:54
shinest :哈我的感覺也是如此 :D 03/25 23:17
shinest :虧妹需要經驗技巧!! 只能說司機需要多打怪XD (?) 03/25 23:18
maggiekiki :純推may大!很中肯!! 03/26 00:29
cicatrix :出社會以後我就知道不要盡信片面之詞 03/26 13:48
cicatrix :也許事情的真相跟敘述出入很大 03/26 13:48
taibobo :邱媽媽都直接問我 帥哥要不要炒飯 03/26 21:04
tony316 :因為邱媽媽只做炒飯 03/26 23:59
kfcgg520 :司機林小姐踹共 03/27 03:23
kfcgg520 :不報警分享 心態偏差 03/27 03:25
kfcgg520 :沒種回了嗎?lin 03/27 03:33
kevinkle :如果是帥你溼問的話~ 情形一定會不同的!!XDDDD 03/27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