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sinTie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iaerin (^^)》之銘言: : : 推 blurry : 我不辭職的話本來任期就只到七月底,到時候也要 04/26 23:40 : : → blurry : 改選,現在提早辭職了,補我位置的人就比照蘇謝 04/26 23:41 : : → blurry : 去當院長時,因任期過半無須舉行改選。但任期滿 04/26 23:41 : : → blurry : 了一樣要舉行改選,這是參照中華民國選罷法。以 04/26 23:42 : : → blurry : 這樣折衷的方式處理我想可以皆大歡喜吧。 04/26 23:42 : 我覺得blurry大這樣的建議處理方式就還不錯~~ : 這一次的事件版主也回覆了落落長好幾篇,我想也 : 已經很夠誠意了,大家的訴求和想法也都有表達到 : ,也差不多該落幕了吧@@ 我補充說明一下,為什麼會提議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首先,在我辭職之後,lo板主直接找了白熊上任, 就短期做法來看我認為是OK的,這也符合站方規定。 不過這幾天思考過後,就長期而言這並不是好的做法。 因為這是打破慣例與創造慣例的新做法(打破板主選舉的慣例), 短時間利多於弊,長期看來有可能弊多於利。 lo板主可以保證在他任內,絕對不會發生任用私人的情況, 所選之人必定是能為新店板服務之人,但是哪天lo板主卸任了呢? 一旦lo板主卸任,副板主補上正板主的位子,他就可以說: 「依照這幾年的慣例,副板主直接由我指派,無須向民意負責。」 假設這樣的慣例形成了,這種狀況是很容易發生的。 那恐怕lo板主卸任之後的新店板板主,會走向近親繁殖的道路。 對一個板的長遠發展來說,這絕對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民主選舉雖然不是最好的方法,卻是可以讓多數人接受的方法。 所以,我才會提出這樣折衷的處理方法。 首先,我辭職後需要有人立刻補上職缺,lo板主可以自行選擇一位副手。 但是,同時也應該要籌備新任板主選舉事宜。 一旦選出新板主,就可以取代看守板主的工作。 因此在這裡還是建議lo板主舉行板主選舉。 雖然,不舉行板主選舉也符合批踢踢的規定。 但是這種便宜行事的方法,短期來說雖然好處多多, 長遠來看可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 最糟糕的是,負面的影響可能要在幾年後才能看得出來, 到時候慣例已成,可能很多事情來不及挽救了。 lo板主考量的是在自己任內能夠妥善處理板務的方法, 然而,lo板主有一天也會卸任,並不是萬年板主。 那麼就不應該只考慮到眼前的事,也應該為後人立下良好的典範。 從這點再進一步延伸,經過幾次板主的更換, 事實上也應該來考慮把板主選舉制度化了。 以前板規沒有特別針對板主選舉做出規範,其實是怎麼做都行,只要符合站規。 未來若要避免同樣情況重複發生的話, 可以在新店板板規加入一條: 「板主須透過看板公開選舉產生,哇啦哇啦簡單說明選舉規則。 惟板主請辭或被罷免時,另一位未辭職之板主可以自行選擇副手協助處理板務, 但正板主須於三個月內舉行正式的板主選舉。 一旦新板主產生,未經選舉選舉的板主就卸任。」 這次事件突顯出規定不明確的問題。 既然如此,就以此為契機把相關規定補上,以後就不怕再出問題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37.151
aga :推 04/28 21:25
mjfang :換氣 04/28 23:53
flameforce :push~~~ 04/29 00:12
JPIGHEAD :推這篇的想法 也推前版主 您真的辛苦了 04/29 02:56
真遺憾,想不到我的請辭引起了另一波風暴,真是屎尿未及。 不過這也突顯了板規不夠詳盡,遊戲規則沒有制定清楚的問題。 若是能利用此次機會,把板規不足的部份補齊,也不算是一件壞事。 譬如說,若是lo板主決心要把板主選舉廢除, 以後新板主的任命只要舊板主同意即可的話, 那就應該要白紙黑字寫成板規,讓以後的板主有前例可循。 若是lo板主還是認為板主選舉很重要的話, 也應該白紙黑字把板主須透過選舉產生的方式寫清楚。 現在這樣不上不下是最尷尬的,沒有法源依據,沒有前例可循, 甚至連程序正義都沒有遵守,貿然強推,我看只會雙輸。 想做事的人名不正言不順,而且還落人口實, 怎麼看都是板主和板友的雙輸。 我只能說莫忘初衷啊,板主是為了服務板友存在的,板友才是老大。 想當初lo板主據理力爭,終於成功罷免了前板主,為板友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將心比心,現在板友爭的也就是既有的權益罷了。 如果不顧一切要剝奪大家選舉板主的權利,那這樣不就又回到了原點? 這幾年大家爭啊吵啊好幾次了,吵的不就是板主要尊重板友不要濫權嗎? 爭的不就是那一口氣嗎? 板主是手握權力的人,但是強硬蠻幹或是冷處理都不是好的方法, 僵局只會持續,然後在未來以另一種形式爆發出來。 莫忘初衷啊! ※ 編輯: blurry 來自: 114.34.78.28 (04/29 03:18)
nicolehsnu :大推這篇! 04/29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