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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圖文版:http://blog.yam.com/yuliman/article/49920174 針對戰時日本在台灣所設置的戰俘營,維基百科是這麼介紹: 「台灣戰俘營是二次大戰中1942年至1945年間,日軍於台灣 設立關押在菲律賓俘虜的美國戰俘與在新加坡俘虜的以大英 國協成員國為主的同盟國軍戰俘的戰俘營,共有16處。戰俘 來自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荷蘭、澳洲、紐西蘭及南非 等國。由於生存條件甚差、管理嚴苛、水土不服、醫藥無著 等因素,不少戰俘命喪於戰俘營中。」當時在花蓮就有玉里 和花蓮港兩處,花蓮港是第四收容所,玉里則是第五收容所。 (圖) 這明信片是當時在花蓮港收容所內的一位”谷孝治”所寄出, 近年流到拍賣場中為筆者所購得,谷孝治另有一張由玉里收 容所所寄出的明信片,但已為他人所收藏。明信片的正面是 當時花蓮吉野移民村的風景,照片中兩位移民村農婦和牛車 一同在吉野的路上走著,似乎正準備要下田,背景是當地的 煙樓,日治時花蓮北部不少地方種植煙草,吉野甚至於有生 產屬於自己品牌的香煙。 以下是這張明信片的另一面,這就很值得玩味了,因為這張 明信片的檢查章是"門根彪"所鈐印: (圖) 因為筆者不諳日文,所以下面龍飛鳳舞的日文部份就看不懂 了,這點尚待能人代為解惑。但是在上面寄件收件人的地方, 除了郵戳是昭和18年3月4日之外,另外蓋了一個"檢閱濟"章表 示這封自俘虜收容所寄出的明信片已經經過檢查,檢查者為"門 根"。 (圖) 門根是誰呢?他正是戰後被台灣警總以凌虐戰犯罪名被審判的 門根彪,此案又被稱為"門根彪案",在一些網站之內會將門根 彪列為台人戰犯的名單內,如《台灣白色恐怖檔案》這網站便 將門根彪說成是花蓮人,不過門根彪不是花蓮人更不是台灣人 ,他是貨真價實的日本茲賀縣人。之所以會被送上法庭,是因 為他在昭和18年時打了當時關在花蓮港俘虜收容所內的美國將 領幾個巴掌。 門根彪,大正五年生於日本茲賀縣,昭和十八年時在花蓮港俘 虜收容所內擔任少佐,當時花蓮港俘虜收容所內有英美軍俘虜 數百人,這些人中不乏高級將領,而門根彪縱容(或暗示)手下 甩了其中一人幾個耳光,那個人是菲律賓美軍少將喬納森‧溫 賴特General Jonathau Mayhew Wainwright(1883~1953)。 1942年,日軍攻佔菲律賓巴丹半島,史稱巴丹半島戰役,1942年 4月9日美軍投降,喬納森‧溫賴特被俘當時為菲律賓美軍總司令 ,被俘後,先後被輾轉關押在6個戰俘營。最初是在菲律賓的打 拉戰俘營,後來轉送到台灣,先後關在花蓮、玉里和木柵三個戰 俘營。1944年,溫賴特和一些盟軍高官被秘密轉到位於當時的四 平(今吉林)省鄭家屯和西安(今遼源)縣的奉天俘虜收容所下面的 第一、第二分所,於戰爭結束後為美軍自戰俘營中救出。他在回 憶錄中寫到在俘虜營內遭日軍毆打的經驗,以銜恨之深,此事應 該就是發生在花蓮港戰俘營內。 『正當我從廁所裏走出來,要到營房後面的水池去洗漱時,看見了 一個日本兵就在附近。他個子不高但很健壯,並且肌肉發達。我轉 過身,忍著胃疼向他鞠了一個躬,然後準備走開。但他卻對我喊叫著 什麼,並示意讓我靠近,於是我走了過去。「什麼事?」我問。這時 幾個附近的美國軍官停下來看著我們。那名日本兵迅速沖上來給我一 個耳光。這一擊使得我的臉上針刺一樣的疼,內心厭惡和絕望的情緒 頓時升騰起來。我仍倔強地站在那裏。接著他打了我第二下,第三下, 第四下。每打我一下他都喊著「為在美國的日本人。」這種毆打使我 站都站不穩,但是我努力堅持不讓自己倒下去。他看見我沒有倒下, 就衝上來給了我的左下巴狠狠的一拳。我終於倒下了,已經神志不清 。但是僅有的意識告訴我,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恥辱。』 此人自此銜恨記仇,非整倒門根彪誓不罷休。 戰爭結束之後,溫賴特自戰俘營中被釋放,麥克阿瑟特別邀請他到密 蘇里艦上參加日本的受降儀式,之後擔任美國東部防區司令并晉升中 將,雖然被視為英雄看待,但是他始終忘不了在花蓮港戰俘營內所受 到的恥辱。報仇的時機到了。 1946年一月八日上午十時在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開了一場會議,列席者 分別為:范誦堯、蘇紹文、林秀欒、王清宇、熊克禧、王成章、張崧 生、張望勝、洪福增、傅從德、朱嘉賓、李中基、李經熹、羅遠芳、 柏克上校Col. pegg、韓特中校Lt. Col. Hatl、凱福中校Lt. Col. Cawe、 開源中校Lt. Col. Kenyon、林翻譯官和概。前面幾位都是警總的官員 ,後面則為美軍代表,在這場會議中美軍特別要求追究門根彪一案: ==================================================================== 洪課長:(一)據安藤呈報偵查第五十師團連絡支部門根少佐、及 押川貞之軍曹凌虐俘虜一案,其內容 (1)門根彪在花蓮港俘虜收容所任衛兵長,曾令衛兵嚴管俘虜; (2)押川貞之在該所任衛兵,向高級俘虜「將官級及總督級」因不事 清掃,而集團閒談,向該俘虜等各批頰二、三次。除飭仍將案情詳細查報外 ,於十二月二十七日抄錄原報告,通知美軍連絡組矣。 (二)戰犯處置及審判辦法除國際性之戰犯,已電請麥帥可否在日本 本土逮捕外,其它戰犯之逮捕,則照戰犯處置辦法辦理。 (三)本部為整飭軍風紀起見,擬定軍風紀督察審判團,預定本月中旬 或月底出發,該團對本部所屬各單位官兵及日軍官兵違法案件,均有督察審判 之權。 柏克上校:對於國際性之戰犯,美國國際戰犯審判組,將由滬來臺,俟到 達後,再行辦理。 副參謀長:美方最近給我方之情報資料甚佳,至表感謝,本部隨收隨查。 在未調查完畢前,希美方勿受日人之片面宣傳,因日人慣於挑撥離間。 柏克上校:日方之所說,若無事實證明,美方絕不相信。 ====================================================================== 美軍既然這樣要求,台灣這邊警總也只好照辦,於是在1946年11月,正式起訴門根彪。 (圖) 起訴當時報紙上曾刊登起訴書,全文如下: =============================================================== 起訴書 被告門根彪男年三十歲,日本滋賀縣人,住彥根市四番町七十番 地陸軍少佐,右被告因虐待俘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 訴,茲敘述犯罪事實證據及所範法條於後。 犯罪事實 緣被告門根彪係日本陸軍少佐,於民國三十二年﹝即昭和十八年﹞ 一月二十三日至三月二十五日止,任花蓮港俘虜收容所衛兵長, 其時該所收容俘虜約四百人,內有英美將官三十餘人,因心理之 仇視,乃指示所屬衛兵司令押川貞三等加以凌虐,動輒毆打,其 間該所於是年二月中旬實施掃除,該押川貞三之巡至兵舍樓上, 見有將官階級者四五人,(菲律賓美軍副司令官無洋來特亦在內) 聚首閒談,未參加掃除,即行辱毆,迨戰事結束,查明罪行,經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轉送偵查。 證據及所犯法條 本件被告對於俘虜受凌虐之情形,如毆打之類,尚不諱言。惟諉謂 本人並未指示,但查台灣軍臨時軍法會議審問時,據被告供稱「答 復衛兵對於俘虜若再三用言語而不聽時,稍稍程度……諒亦可之」, 雖不肯明白承認指示毆打,但已有相當之暗示,且復經押川貞三當 庭供明「是受門根少佐之指示,而毆打之」,是其罪行,已足認定 ,按虐待俘虜,係違反國際法規,被告已指示衛兵任意毆打,顯係 濫用職權為凌虐之行為,實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三條之罪,除押 川貞三已潛逃回日,另案辦理外,爰依戰爭罪犯審判辦法第一條第 八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提起公訴。 ============================================================= 之後門根彪如何?這點目前我還沒查出來。只是沒有想到,從日本 漂洋過海購得的一張明信片,從一顆印章開始調查,最後竟然會是 這樣的一個故事,溫賴特中將於1953年逝世,門根彪如還在世,也 應該年近百歲了,花蓮港戰俘營?花蓮大概沒多少人知道,更不會 想到堂堂一位美國將軍,在花蓮這邊遭到他一生難以忘懷的侮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27.116 ※ 編輯: taichungbear 來自: 118.170.127.116 (05/15 21:12)
dogdogbus :推原PO 對花蓮歷史的用心保留 05/15 21:23
dogdogbus :好有故事性 日治時代也是台灣很重要的歷史 05/15 21:27
dogdogbus :卻被當權者的厭惡而刻意遺忘 辛苦你們的用心保留 05/15 21:28
leibe :很棒的考古文 推 05/15 21:38
taichungbea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15 21:38
tarzanboy :每次看你的文章都感動到起雞皮疙瘩 05/15 22:13
chian1983 :你的照片珍貴 05/16 00:49
timsid99 :推!!! 05/16 00:52
x284yk6cjo5 :推!! 05/16 01:46
oikos :戰俘營是後山日先照提到的那個嗎?? 05/16 03:48
kaiohsu :推!! 05/16 04:56
taichungbear:應該是~花蓮有兩個戰俘營~一在花蓮市一在玉里 05/16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