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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公園、人行道等狗便問題,列為花蓮縣民民怨排行榜 第一名,花蓮市公所經過一年的宣導後,明年一月開始,將展開狗便稽查行動,昨天成立 狗便巡查隊,若發現狗主人遛狗在公園等處留下狗便而未處理,最高可處六千元罰金。 明年1月1日 展開取締 花蓮市公所將清道、清狗便、推路平列為今年三大工作重點,今年初即展開勸導工作,至 昨天為止,曾開出七十餘張勸導單,而一年的勸導、宣導期後,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將執 行取締工作。 花蓮市公所除要求清潔隊召開專案會議,進行問卷調查,也輔導社區環保志工成立狗便巡 查小組,除此之外,市公所也已在公園裝設監視器,紀錄公園使用情況,最主要目的也是 要強化狗便巡查取締效率。 昨天,花蓮市公所在花蓮市公所前進行狗便巡查小組誓師大會,目前市公所擁有狗便巡查 成員約百人,在市長田智宣、環保局長饒忠、多位里長等人見證下,共同向狗便宣戰。 稽查方式 以拍照存證為主 花蓮市長田智宣說,這群成員大多來自各里環保志工,他們將肩負村里巷弄、街角公園的 巡邏工作,依照花蓮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協助舉發未攜帶動物排泄物清理器具的狗 主人,花蓮市區共有45個里,其中20個里的環保志工都有加入狗便巡查小組。 昨天誓師大會後,狗便巡查小組成員還到中山公園進行實境模擬,了解稽查的技巧、應對 方式與稽查重點,由於小組成員不能有執行公權力,所以稽查方式多以拍照存證、以車追 人的方式執行,而明年起,這群狗便稽查小組將深入大街小巷,積極落實遛狗繫狗鍊、遛 狗不留便政策。 田智宣表示,花蓮縣政府已於三月份頒布「花蓮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其中第四條 載明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攜帶動物應備有動物排泄物之清理器具,隨時清除排泄物,如果 沒有攜帶清理排遺器具的狗主或管理人,可開罰一千兩百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而根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遛狗未清狗便者,最高罰金為六千元。 http://ppt.cc/Yn47 這樣做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07.241
FLinPTT517 :在清狗便同時此固然重要..但垃圾問題也是該重視的吧! 12/1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