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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之銘言: : : → Trunicht:你一沒跟我說網址,二沒跟我說有WEB介面。 06/07 01:20 : 群組長也沒有跟我要網址,你自己推卸責任 為什麼版主要主動幫你找證據? 民法是不告不理的,法官只能就你提出的證據判斷 如果Junchoon主動幫你找資料,才有越權之嫌 : 再者 : 天主教板板主,理應比他人更熟悉國內討論基督信仰的站台 : 你收集相關資訊的能力比非信徒的群組長更為不足 : 何以擔任信仰相關討論板面的板主? : 最後,我提供的舉證,本就有列舉了兩篇文章的相似之處 : 還特別替你上色,讓你能夠看清楚 但是Junchoon最後的判決跟你的舉證無關,不是嗎? 所以你一開始提出的證據根本不足。 更重要的是,你一方面說c版友抄襲,一方面說他改你的立場, 沒有發現這矛頓了嗎? 他既然有改掉你的立場,又怎麼會是抄襲? 你那篇文章大部份都是述說事實,如果事實也能有著作權, 那以後我說「台北是中華民國的首都」是不是別人就不可以這麼說? 大部分的事實沒有著作權,少部份的評論你自己又說c版友改掉了 請問抄襲在那裡? 更不要提你說的著作人格權構成要件根本不合了 : 是你自己剛愎自用,一再漠視,豈能怪我舉證不足! : 還一直推卸責任,不肯認錯道歉! --- 還有我不知道在這個沒有版主的版面我的文是被誰刪掉的 既然這個版沒有版規, 也沒有任何人說非當事人不可討論判決或討論已終結 刪文的正當性是那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7.154 ※ 編輯: LLD 來自: 219.68.77.154 (06/07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