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之銘言:
: : 群組長也沒有跟我要網址,你自己推卸責任
: 為什麼版主要主動幫你找證據?
: 民法是不告不理的,法官只能就你提出的證據判斷
: 如果Junchoon主動幫你找資料,才有越權之嫌
不管是Junchoon或是Trunicht都"不需要"也"並沒有"額外去"找"證據
我提出的證據已經足夠
Junchoon做得比Trunicht好的地方在於
他有確實檢視我的舉證是否為真,或只是虛構
這也是一個認真的板主應該做到的
而Trunicht不但不肯承認自己的怠職
更推卸責任,誣賴我舉證不足
: : 再者
: : 天主教板板主,理應比他人更熟悉國內討論基督信仰的站台
: : 你收集相關資訊的能力比非信徒的群組長更為不足
: : 何以擔任信仰相關討論板面的板主?
: : 最後,我提供的舉證,本就有列舉了兩篇文章的相似之處
: : 還特別替你上色,讓你能夠看清楚
: 但是Junchoon最後的判決跟你的舉證無關,不是嗎?
: 所以你一開始提出的證據根本不足。
Junchoon最後的判決,跟我的舉證是「一模一樣」
看清楚Junchoon所引用的網址
其內容我早已「直接引用」,而且也先行聲明了
(天主教板精華區 [爭議文章及判決] #9)
搞不清楚事實,胡說八道論斷的人是你!
: 更重要的是,你一方面說c版友抄襲,一方面說他改你的立場,
: 沒有發現這矛頓了嗎?
: 他既然有改掉你的立場,又怎麼會是抄襲?
改掉立場就不算是抄襲?
你真的懂著作權?
正因為改掉立場而幾乎沒有改掉內文,這就證實了侵犯著作人格權
: 你那篇文章大部份都是述說事實,如果事實也能有著作權,
: 那以後我說「台北是中華民國的首都」是不是別人就不可以這麼說?
: 大部分的事實沒有著作權,少部份的評論你自己又說c版友改掉了
: 請問抄襲在那裡?
: 更不要提你說的著作人格權構成要件根本不合了
照你這麼說,旅遊報導、食譜、英文文法書、……etc
全都可以任意複製
因為這都可以屬於「大部分都是述說事實,少部份的評論被修改」
是你不懂著作權,不是我不懂
: : 是你自己剛愎自用,一再漠視,豈能怪我舉證不足!
: : 還一直推卸責任,不肯認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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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我不知道在這個沒有版主的版面我的文是被誰刪掉的
: 既然這個版沒有版規,
: 也沒有任何人說非當事人不可討論判決或討論已終結
: 刪文的正當性是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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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hoboth 來自: 59.112.42.90 (06/07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