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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gred121:309 310兩條 專門對公然侮辱以及誹謗 09/10 18:55 : → gred121:剛剛確認了一下 因為是告訴乃論 所以是六個月 09/10 19:46 : → gred121:您提的80條是公訴罪在使用的 09/10 19:47 : → gred121:沒關係 小組長認為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吧 09/10 19:47 : → gred121:因為這是您的職責 如果您決定我該有制裁我也接受 09/10 19:48 : → gred121:補充:六個月是根據刑事訴訟法237條 09/10 19:52 : → gred121:再請問一下 PTT站方有沒有隊申訴事件的時間給予規範? 09/10 20:00 : → gred121:就好比說我申訴一件10年前的案件會被受理嗎?謝謝^^ 09/10 20:00 我覺得這是很好的提醒,我自己先前還沒有讀到相關的規定,當然也很有可能是我漏了。 不過如果要處理一個很久以前的爭議,恐怕在實際上也有很多的困難。 未來如果可以的話,的確應該要訂定一個檢舉或上訴的時限, 以避免在失去證據的情況底下,還得要把陳年舊帳翻出來處理。 不過不管是受理或不受理,要不要處分,還是先等正式的檢舉或上訴出來再談吧。 :)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gred121:真是謝謝您^^ 09/1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