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 datoguo: h板主總不能拖個半月一個月的,其每冷處理、每拖一天,吾
: : → datoguo:人權益就越多受損一天。
: 請問一下,你指的權益受損是指實質受到處份的部份,還是指未被公平對待的部份?
: 如果是指實質受處份的部份,我印象中水桶是一周,再拖更久也不會影響更多。
: 至於未被公平對待的部份,如果急於一時草率決定,恐怕也很難達到公平。
: : 推 datoguo:如果 c板友文章違規, 希望 h板主提出其標準為何, 且若 c板
: : → datoguo:友違規, 那s, b, k, h四人明顯對人不對事文章亦違規, 希望
: : → datoguo: h板主應亦如同對吾等之處份亦公平處份此四人, 則本人不再
: : → datoguo:有意見. 若 c板友文章無違規, 那 h板主應為 c板友無端被浸
: : → datoguo:及權益受損提出負責及公開道歉 (無論 h板主拖多久). 希望
: : → datoguo: h板主可以限期回應,不能一直冷處理拖下去。
: 關於限期回應的部份,先前 haryewkun 板主曾有詢問我是否必須要在某個時間之前回應,
: 我的態度則是,把事情處理得清楚,比吻合某個時間點來得重要。要是因為時間的壓力,
: 作出不恰當的處份,不只是在這個個案會有影響,對於未來整體看板管理也不是好事。
: 因此在這件事上,我並沒有給一個明確的期限,但我相信兩位板主並不會刻意拖延。
: 另外他也有詢問我,是否應該要先將 chuit 板友解禁,再作後續的處理。
: 但在交換意見的時候, haryewkun 仍認為 chuit 板友違反板規是事實,
: 雖然在這一點上我和他的意見並不相同,但我仍尊重板主的判斷,因此暫依原判。
說明一:
這點我同意小組長的看法。
但必須提醒一點,
除了完人,我們平凡人都是具有逃避性和惰性的,
相信haryewkun 和我們一樣都是平凡人。
給與充足的思考時間,固然可以避免狗急跳牆,
因時間壓力而在匆促之間下了錯誤的決定。
但自本案發生、檢舉迄今,
已有近一週的時間給予彼此討論、發表意見及思考。
haryewkun 也依舊堅持認為chuit 的言論違反板規,
但如小組長所列舉haryewkun 的不當推文內容,
如chuit 的言論違反板規,那麼haryewkun 的不當推文內容,
是否為板規所容許?
顯見本案已為個人主觀、喜惡之認定,
導致非客觀的判決,同時有犧牲了使用者的權益。
說明二:
在現實生活的訴訟上,沒有高院裁判無罪,
但維持地院的判決的這種荒謬情節發生。
因為這樣就失去了上訴的意義,與高等裁判的功能。
如果組務與板務皆認定chuit 的言論違反板規,
chuit 只有二種作法:
1. 認同組務與板務的判決結果,接受處分。
2. 不認同組務與板務的判決結果,向上提出申訴。
但在申訴期間,為維持個人的自由權利,
現實生活上可以羈押,但不得執行判決處分。
依小組長目前的回應:認定無罪,但尊重版主判決。
那麼到底chuit 的言論有沒有違反板規?其判決處分是否合法?
有無犧牲chuit 權益之嫌?
請小組長給予說明。
: 而在對板規有爭議的部份進行討論後,自然也會對其它不當的發言作出相應的處置。
: 目前的狀況是,會針對板規與板規執行有爭議的部份重新討論,等兩位板主有共識後,
: 會依照比現在更清楚的板規,及更嚴謹的執法尺度,回頭來處理這次的個案。
: 如果認為對 chuit 的處份太重,或對其它人的處份太輕,才會依新的解釋重新處理。
: 我們都承認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規對現況而言並不夠清楚,操作上的確有問題,
依小組長上述之表示內容:
我們都承認目前 Buddhism 板的板規對現況而言並不夠清楚,
操作上的確有問題。
目前小組長裁判 chuit的言論並未違反板規,
那麼如要等候重新修訂後的新板規,
期間所犧牲的使用者權益,是否得當?
又重新修訂後的新板規,如採嚴格之態度,
但依不溯前的原則下,是否可以推翻小組長的判決?
如可推翻,那麼是否失去了上訴的意義,
亦失去了組務的功能?
上述三點,續請小組長給予說明。
: 因此確立板規的規範究竟為何,是第一要務,完成後才會有接續的動作。
: 關於權益受損需要道歉的部份,由於我沒有想到比上述更妥當的方法,
: 也不敢大膽冒著草率決定以致造成看板管理問題的風險要求回應的期限,
: 所以造成沒有辦法明快果決地給予最後的仲裁,這部份是我能力的限制,
: 針對這部份,我要向涉入此事的板主及板友道歉。
: 至於 haryewkun 板主是否需為先前的作為道歉,或需採取其它的作為,
: 要等到討論的結果出來以後,才能作判斷。如果最後兩位板主都同意,
: 在本次的案例中,依照板規所作出進一步的解釋,認定 chuit 板友有違規,
: 但其它人的發言沒有違規,那麼 haryewkun 板主並不需要為這次的事件道歉,
: 或對其它人的發言作出處份。這部份要待解釋清楚後才能裁定。
: 雖然我目前還沒有想到這樣的可能性,但我也不依自己主觀意見排除這樣的可能性。
: 而這個一份進一步的解釋,組務這邊也會再審視一遍,確保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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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行無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滅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滅滅己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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