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rmolyca:請問一下 小組長推翻了版主之判決 但是版主卻仍不願意將 10/12 09:33
→ mormolyca:冤獄對象放出水桶 這樣的版主沒任何責任嗎?? 10/12 09:34
→ mormolyca:另 datoguo在此討論串中也點出版主處置不公 仍放縱某些 10/12 09:35
→ mormolyca:版眾繼續於版面上針對個人進行批評而未有任何之動作 10/12 09:35
→ mormolyca:那可以在此版面檢舉該版主了嗎?? 10/12 09:36
推 haryewkun:我周六就已經寫好了公告寄給小組長及v版主待確認。 10/12 12:42
→ haryewkun:針對mormolyca的質疑,或許小組長可以說明一下。 10/12 12:42
→ haryewkun:對于solarjeff、beyondband45、p110463及我自己的處置, 10/12 12:47
→ haryewkun:也已經包括在我周六寄出去的那封公告里面。 10/12 12:51
→ mormolyca:haryewkun自己第一時間對chuit水桶之錯判 早在兩天前 10/12 13:02
→ mormolyca:已被組長推翻了 光就此部分 h就應該要對其行為公開道歉 10/12 13:02
→ mormolyca:與解除chuit之水桶 怎可因另一篇未公佈之公告而繼續無所 10/12 13:03
→ mormolyca:作為?? 今天這回應是在指另一版主乃至組長回應太慢嗎? 10/12 13:04
→ mormolyca:這根本已經是兩回事了 怎可又混為一談! 10/12 13:04
→ mormolyca:如果V版主這幾天剛好沒空收信 那就繼續將chuit水桶嗎? 10/12 13:06
→ mormolyca:如果V版主對此篇公告有疑慮 需要花時間討論 就繼續放任 10/12 13:07
→ mormolyca:其他行為有違版規之虞的版友繼續在版面上批評他人傲慢?? 10/12 13:07
推 haryewkun:chuit水桶那邊是小組長自己要求我不要解除的呀! 10/12 13:11
→ haryewkun:至于水桶錯判的問題,我向小組長再三確認,他表示他撤銷 10/12 13:13
→ haryewkun:的只是過去那篇公告,“針對版友人格攻擊”這個理由不對 10/12 13:13
→ haryewkun:,真正的理由應該是“挑釁”。所以我是照著這樣處理的。 10/12 13:14
→ haryewkun:實質上的水桶期限沒有改變,解開水桶的日期還是一樣。 10/12 13:16
→ mormolyca:如果連chuit這樣就算是挑釁 你要不要把版面上相似的文字 10/12 13:17
→ mormolyca:全都拿出來檢視 把這些版眾都水桶一週?? 10/12 13:17
推 haryewkun:第一,挑釁這個理由,是小組長在討論後指出的。 10/12 13:38
→ haryewkun:第二,chuit被水桶,是因為過去已經累次勸告。 10/12 13:38
→ haryewkun:第三,對挑釁攻擊、不雅言詞的管制並非今天才開始。 10/12 13:39
→ haryewkun:以前就有類似的檢舉及公告。chuit本身也多次用過這理由 10/12 13:39
→ haryewkun:檢舉他人。 10/12 13:39
→ haryewkun:第四,相關討論串,有涉及者,的確會一一警告。該水桶的 10/12 13:39
→ haryewkun:也會水桶。 10/12 13:39
→ mormolyca:既然組長在此判決chuit的文字並未針對板友人格批評 10/12 13:49
→ mormolyca:那請問chuit第一時間針對討論內容提出他的觀點是在 10/12 13:50
→ mormolyca:"挑釁" 什麼?? 10/12 13:50
→ mormolyca:能否解釋一下你眼中的 "挑釁" 又是如何的定義? 10/12 13:51
→ mormolyca:也請解釋一下為何你第一時間 "只看到" chuit這樣的文字 10/12 13:52
→ mormolyca:就堅持認定他是在挑釁 而對其他人類似的言論或更嚴重者 10/12 13:52
→ mormolyca:卻全然的無所作為 理由為何?? 10/12 13:53
→ mormolyca:另 我只就你的部份提出質疑 請別把責任再推到其他人身上 10/12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