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it (從菩提樹下走過)》之銘言:
: 1) 續請說明「糾正對方言論錯謬」與「指出對方言論亂講」
: 二者之間文字優雅感官之外的差異為何?
請 haryewkun 板主講述判斷標準。
: 2) 我是以佛教經典糾正大三災的概念,
: 沒有提到任何人「亂講」,續請版主解釋「亂講」一詞何來。
我認為 haryewkun 板主下一段正是在解釋「扯半天」如同「亂講」,
雖然都是對事不對人,但卻可能引發對方不舒服而變成挑釁。
「亂講」一詞並非本判決中重要的依據,這部份可以不用繼續討論。
: : 或者這麼說,要表達同樣的意思,完全可以用更中性的字眼,比如“我們討
: : 論了半天”、“我們回應了半天”,而不必指別人在“扯了半天”。
: : 就算"亂講"是對事不對人,但仍然有可能引發對方不舒服的情緒而變成挑釁
: : ,造成語言上衝突或爭鬥。
: 糾正對方言論,仍然有可能引發對方不舒服的情緒,
: 請問是否成立「挑釁」。
請 haryewkun 板主說明在佛教板挑釁成立之判斷條件。
另外我認為挑釁的言詞並不需要在字面上指涉某個特定對象,
只要足以引發爭端即可算為挑釁。因此指涉對象之問題在本案中不必繼續討論。
舉例而言,「你說的話都是廢話」雖然指的是「說的話」,但仍具有挑釁意味。
: 2) 上述回應未說明:
: chuit「故意」或「蓄意」惹起爭端,企圖引發衝突或爭鬥之事實。
: 續請haryewkun作更進一步說明,謝謝!
對於發言者是否是「故意」引起爭端,其心理狀態為何,不易有客觀證據,
故仰賴執法者主觀之判斷,此部份屬於板主被賦予之裁量權。
在其它解釋補齊後再一併判斷此一主觀判決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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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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