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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作者 steelfinger (汝不爽 何不回中東?) 看板 Christianity : 標題 Re: 檢舉amozartea於#1AyW8et2人身攻擊 : 時間 Fri Nov 6 21:55:21 2009 : ─────────────────────────────────────── : ※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 引用自聖經 : :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 : 愚昧的人,常以為自己的道路正直,但明智的人卻常聽從勸告 : :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出自聖經箴言 : : 離棄神的人 由於連知識開端都沒有 所以不會有知識 : : 沒有知識就是愚蠢~ : :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 : : 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 : 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出自馬可福音 : : 瘋有缺乏智慧的意義 包含在愚蠢裡面 : : 狂則是指狂妄 : : 因此我指非信徒愚蠢又瘋狂是基於聖經的推論. : 出自於聖經這點沒有疑問,但人身攻擊依然成立 : 引經據典不會讓你的行為變得合理合法 : 基督徒也請注意這點,不要以為引自聖經就可以在這裡隨便罵人 : : ------------------------------------------------ : : 至於自己對自己道歉<--我不認為無意義 : : 自己對自己道歉這個動作是合理可行的,又不是要把自己舉起來. : : 就跟自己打自己一下一樣簡單 : : 板規規定犯規者要跟當事人道歉 : : 並沒有規定說檢舉者和犯規人同一人時這動作要取消 : : 按照程序執行版規 應該是要求犯規者向當事人道歉 : : 不然當事人amozartea和犯規人amozartea的權益同時被犧牲了 : : 能不能請副版主說明這個道歉程序為何無意義? : : 難道要我開分身ID出來檢舉才有意義嗎? : 你發完文就直接檢舉自己 : 這表示你明知道你做的事情是錯誤的,但你還是做了 : 所以挑明了是知法犯法,像你這種行為,道歉哪有什麼誠意在? : 善用板規跟玩弄板規是兩碼子事 : 把板規視同兒戲這點,這次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 但如果還有人敢這樣明目張膽挑釁 : 我會建議大板主從重量刑,延長水桶日期或直接劣文 : -------------------------------------------------------- : -------------------------------------------------------- : 以上轉錄自判決文 : 我對判決人身攻擊成立沒有意見 : 但根據Christianity版規四之4和5 : ------------------------------------ : 4.被檢舉者得於接受板主通知後48小時內向檢舉人公開道歉。 : ◆檢舉人若接受道歉,則視為結案。 : ◆檢舉人若不願意接受道歉,則被檢舉人將水桶3天。 : 5.若被檢舉人所發表言論非針對特定個人而是針對特定團體,則被檢舉人若願意道歉 : ,則需對該團體道歉而非對檢舉人。若確實具有悔意,則該案結案,反之則仍水桶 : 三天。 : ------------------------------------- : 根據版規執行的話 : 被檢舉人amozartea應該有向檢舉人amozartea以及其他非信徒道歉的權利 : 版主不能擅自因為其他原因(檢舉人是我自己或是我知法犯法)取消我這個權利 : 如果小偷明知道偷竊要被關兩年 : 法官總不能因為小偷偷竊是知法犯法就把他關三年 : 即使他要判決我道歉無誠意 也要先給我機會道歉 : 而不能說因為我是知法犯法道歉一定無誠意就不給機會而直接水桶三天 : 因此此判決有程序瑕疵 因為amozartea(以下稱a板友)所檢舉的是他自己對非基督徒這個團體的人身攻擊, 所以適用第5點規定。那麼就如同我在判決中所說的,a板友的違規文章及其檢舉文 是連續發文的,顯見他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但他還是做了。這種知法犯法 的人,我認為他的道歉也只是宣揚自己主張的一種手段(事實也的確是如此)。 何謂道歉?道歉是知道自己錯了而承認自己錯誤的文明行為。而a板友的情形, 請容我再三強調,早在他做之前他就已經知道是錯的,所以如果我要他做出道歉這個行為 那根本是污辱了道歉的高貴意義。 我直接依據第5點認為此人從頭到尾都是在踐踏板規的威嚴, 所以我認為我直接跳過道歉這個部分並無不當,因為早在道歉以前, a板友的行徑早已表明他不具備誠意,故無須做此虛禮。 當然,既然a板友已經申訴了,那麼如果組長判定他還是有權做這個道歉的話 我願意遵照組長的指示容許他在板上對非基督徒團體發表道歉聲明, 然後我會再依據第5點後半段判定他不具有誠意,將予以水桶。 我現在就可以把我的判決結果講出來了,那麼有沒有必要道歉,我尊重組長的意見。 : ------------------------------------- : 我並不把版規視為兒戲, : 相反的我很認真對待版規所以才要求每一樣程序 : 至於Steelfinger所說類似行為加重其刑或劣文 : 似乎找不到任何版規可以加重其刑或劣文 : 目前Christianity版並無劣文規定. : 如果版主群們認為日後類似行為得加重其刑的話, : 我認為版主群應該增訂版規 : 除非版主可以有未明文的心證版規或是版規外的自由裁量權? : 請小組長說明版主是否有這個權利? 我的認知是法無明文不罰. : ------------------------------------- : 最後另外謝謝Christianity版主群和小組長用心處理此事 : 我不是故意搗亂,乃是想要釐清版規和確定標準所以拿自己開刀 就社會常理來判斷,人不會因為想知道法官對殺人一事的底線, 而故意去殺人來試探。如果人真的想知道,他會去問、去請教, 去假設情境請求懂的人來回答,而不會以身試法。我認為從整件 事的經過來看,a板友的行為是一種喧嘩取眾的行為,意圖以挑戰 板規的方式來達成他所要達到的某種特定目的。 最後,也許a板友誤解我的意思,我並沒有要加長其水桶期限或給予劣文 請容我轉貼原文:「善用板規跟玩弄板規是兩碼子事;把板規視同兒戲這 點,這次我就不跟你計較了,但如果還有人敢這樣明目張膽挑釁,我會建 議大板主從重量刑,延長水桶日期或直接劣文。」 因為a板友的行徑其實可視為一種亂板的行為,如果每個人都效法這種行為 不斷故意發違規文又檢舉自己,而導致基信板充斥違規文與檢舉文,將使得 基信板原應具有的功能喪失,影響其他板友閱讀的意願。故我才特別強調, 如果還有人有這樣的行為,我會建議大板主從重量刑,延長水桶日期或直接 劣文。我意圖在於嚇阻類似行徑,並無直接加重a板友水桶期限或直接劣文的 事實。 事實上也可以把我這段話當成是一種事先告知,如果a板友或其他人還在繼續 這種知法犯法的行為,到時候我將依據我所講過的這段話,在請示大板主核准後 ,我將有權延長其水桶期限或直接給予劣文。當然,不管是水桶或劣文,我都會 遵照規定將文章放入精華區予以存查。 以上。 -- 牧蘇~北港說要迎媽祖 牧蘇~慈濟說要開法會 牧蘇~同志說要辦遊行 我沒馬 還比有 ◢██◣ ◢██◣ ◢██◣ ◢██◣ ◢██◣ ◢██◣ 們上的 重不沒 也帝! 要可有 ◎ˋ◎ 一ˋ一ˊ ◎ˋ◎ 一ˋ一ˊ ◎ˋ◎ ⊙〞⊙ 來了眼 的拜反 ◣ *◢ ◣ /。\◢ ◣ *◢ ◣ /。\◢ ◣ *◢/皿\ ◢ 辦嗎中 八別同 █◣ / ◤ \ █◣ / ◤ \ █◣ / ◤ \ !?是 卦神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4.218 ※ 編輯: steelfinger 來自: 219.81.224.218 (11/07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