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麥子)
看板HumService
標題Re: 申訴#1B3LgTuF一文之判決
時間Sat Nov 28 16:08:57 2009
※ 引述《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之銘言:
: ※ 引述《steelfinger (汝不爽 何不回中東?)》之銘言:
: : 建立於一定既有事實上所做推論,且用詞在社會觀感上非明顯為污辱謾罵用詞者,
: : 不視為人身攻擊。
: 所以你還是沒說什麼是人身攻擊不是嗎?
: 我倒是想請問立這條版規跟謾罵侮辱的區分在哪裡
請問對於板主的判斷標準是否有其它的問題?
: : 我認為「發廢文」並非人身攻擊,但不等同於這樣的用詞適合出現在板面上
: : 它的確不歸入板規四的範疇,它應該屬於板規三的管理範圍內
: : 我只是認為從這次的事件可以另外檢討其他板規是否需要做調整
: 如果是這樣的話 就是不適用版規四 而是版規三
: 沒問題 我重發一個檢舉文就是了
依 steelfinger 板主的解釋,目前使用「發廢文」一詞並沒有違反板規。
請問對於「發廢文」一詞的使用有沒有其它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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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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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
推 windcanblow:新梗:每篇文章下面的推文被允許使用廢文兩字形容 11/28 23:06
推 opoj:sitos表現的不錯,再加把勁,可以讓steelfinger更討人厭 11/29 00:23
推 opoj:讓他快點被拔掉 11/29 00:36
推 julesL:依照s版主的標準看,說別人是疑似神經病也是允許的 11/29 12:26
→ julesL:反正很多東西加上"疑似"兩個字就可以隨便罵了 11/29 12:27
→ julesL:只能說那兩個版主把版務搞得很歡樂 11/29 12:28
推 colin90149:op想了解當出是誰讓麥神爆氣請辭嗎(菸) 11/29 14:02
→ Whoizit:是誰? 11/29 22:52
→ Whoizit:Who? 11/29 22:52
推 colin90149:樓上既然寫出答案,我也不需要多講 11/30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