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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文長恕刪,全文我都很贊同 : : 但是這個風氣沒辦法靠著雙方互相檢舉或挖洞給對方跳而有效減少 : : 純粹是增添仇恨跟對立而已 : 這就見仁見智了 你認為沒用的方法 我覺得可有效呢 : 不然那些大版多如牛毛的版規是怎麼生出來的 : 這裡是BBS 又不是教堂 就算是教堂 : 要不要我送妳一本各大教派的法規 每本都厚的跟字典一樣 比起那些未曾有幸執板鞭的人們,你曾經有能力去證明它有效,可是你失敗了 我不知道那是你個人的能力有限,還是法規的不完備 抑或是這制度本身的缺陷 但是你現在要以身試法去衝撞另一種管理法 請問意義跟用途何在?見證人性犯賤需要高壓管理嗎? 我覺得你只證明了前者,後者倒是沒什麼建樹 所以旁觀者講這話也許還可聽,你講這話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像白冰冰可以說這種嚴刑峻法的話,而你的立場 就跟陳進興邊砍人邊叫罵只有死刑可以阻止他一樣地荒謬 他後來的確是掛了沒錯,而你的下場會怎樣我就不知道了 : : 但是對信徒而言,模仿這些行為損失的可不只是網路上的基本尊重而已 : 所以呢 非信徒做的 信徒做了又如何 那就讓人懷疑所謂的蒙恩是蒙到哪裡去了 那雖不關我的事,但在上帝跟前白吃白喝又能隨便幹勦人 我只能說一句是過太爽了嗎,想陪其他未信者下地獄嗎? 信徒作了是不怎樣,但是非信徒日後要下地獄,他們罵得很心安理得 信徒白天罵人,晚上領受福音萬世救恩,不覺得自慚形穢,有失公義嗎 如果這就是你要讓外人認識基督教的形象 麻煩講清楚一點 : : 他們不信聖經,但信徒可以拋棄聖經嗎? : 這句帽子扣的重 但是是事實嗎? 我不知道,你願意拋棄聖經嗎? 如果這不是事實,什麼是事實? : : 從信仰者放下身段跟自尊,參與低劣的嘴砲 : 嘴砲就是嘴砲 非信仰者都不以為意了 那你要如何說服信徒不要作? 如果有樣學樣跟比爛是值得驕傲的一件事 那的確沒什麼好說的 : : 就註定這場零合戰爭中自己會是受創更嚴重的一方 : 是嗎? 未必吧 你覺得到目前為止有什麼戰果? 我看到你被水桶(還是自己挖坑給自己跳),申訴連段失利(取得依法行政權一枚) 結果名聲都敗壞得差不多了 有人被你因此搞掉了嗎?沒有 創傷不嚴重 是嗎?未必嗎?值得嗎? : : 那這信仰究竟有啥可敬重的?又有什麼理由說祂是唯一呢? : 這點的時間序列明顯有問題 你本來就不敬重了 關我們什麼事? 別把其他人分類到你們那邊去 那些正常信仰者沒必要與你同流合汙 還是你到現在還沒回頭看過自己的後援剩多少人? : : 對罵跟互嘲,只是讓自己失去申訴的立場 : 一碼歸一碼 你犯過錯 就不能為其他人傷害你而辯解 : 這點你自己都做不到 來這邊教訓別人 不覺得無聊嗎? 是教訓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你可以繼續重覆一千次這個理由,當作你繼續犯錯的藉口 但有人犯過一兩次錯就罷手了 有人卻因為別人的犯錯而允許自己一再墮落 你要當第二種人,說真的作為旁觀者也只能指指點點 不能為你作些什麼 : : 也讓人看不出個人信仰的實踐 : : 要靠板規阻止這種無意義的互鬥,無疑是可悲的 : : 也是治標不治本,終會有人去挖漏洞繼續破壞 : 連版規這種世俗法都做不到 你跟我嘴砲要什麼更高的法律 : 人性有這麼強 就不會被逐出伊甸園了 人性不強,只是有人生性更加懦弱 所以你不需要自證自明自己的人性 把自己的劣根性牽拖給亞當夏娃 德蕾莎是凡人,她也有犯過錯的時候,教宗也並非純純無瑕 他們會讓人尊敬是在於他們的信仰實踐與理念 而不在於他們有沒有曾經犯錯 信仰者為何能自認蒙恩與祝福?與其他宗教又有何不同 如果信仰者要表現得與未信者沒什麼兩樣 那蒙恩又從何而來?上帝又為何祝福給這種人? 我沒有權力阻止你學外邦人嘴砲,但人有所為有所不為 如果你覺得刺耳,那麼你就當我上一篇不是潑給你看的 你也不需要針對我專門潑這一篇 要論述信仰者如何擁有反擊與嘴砲的權利,如何從中獲得信仰實賤 你又不是沒這個才智去講出一番大道理 不要每次都像藤蔓攀附在其他人的文章背後說長道短 看到洞就想跳,看到椅子就想坐,還想跟別人打泥巴戰 發一篇心得有這麼難,還是你現在只習慣像小朋友回文一句一句嗆了? 討戰拿出點水準,不光是尊重對手,更是尊重你自己 加油,好嗎? 缺乏論述的戰文,我不會再回第二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0.155
quanhwe:我覺得板主實在不應該這樣說話吧 11/30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