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板主要引用醫學方面的資料來佐證
那應該要先定義什麼情況下該用字可能是醫學用語
什麼情況下不是,畢竟這裡不是醫學相關討論區,我們從來沒有在探討醫學問題
不過我先大膽假設板主只要是看到**病or **症就認定是醫學用語
如果是這樣
神經病根據百度百科的定義就是精神病的俗稱,換言之就是精神病
http://baike.baidu.com/view/5936.htm
為什麼板主有時引用醫學的定義有時不用呢?
再者,這裡沒有醫學專業的人,也不是在討論醫學
你們引用醫學相關的資料來說明該字的用途後
用隨便的方法來蒐集事證,最後證明該詞是在呈述事實
這是完全沒有邏輯的
同時這樣的行為正是喜好人身攻擊的人慣用的伎倆
=>把焦點脫離原始討論而轉移到個人上,最後用沒有邏輯的方式抹黑攻擊
換句話說,你高興怎麼掰就怎麼掰
今天我也可以說,
你用醫學的方法來定義一個詞的意思
最後卻不用醫學的方法來研判事實
這樣的行為才應該去看醫生,看看是不是有神經病
簡單的說,以後要罵人就隨便找個專業術語,然後用自己的方法胡亂解釋
只要拉上邊就是事實
如果這就是板主執行板規的標準
那我沒意見
但是在神經病的案例中,我也幫忙該案主提出一套合理的解釋
請問同樣的標準是否應該也套用到神經病的案例上?
(顯然板主不是用這樣的標準在判斷,而是用自己的喜好)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jerryen (肚咕求睡)》之銘言:
: : 強迫症、失讀症和神經病是否為醫學用語,光靠這幾個字能做出任何判斷嗎?
: : 所以還是要請板主詳細說明人身攻擊的判斷依據
: 關於強迫症與失讀症的用法,請自行參閱各參考資料。
: 關於強迫症可參考: http://tinyurl.com/yh7n5ng
: 關於失讀症可參考: http://tinyurl.com/y8qrxm8
: http://tinyurl.com/ya5u3hq
: 關於神經病用於罵人,請參考: http://tinyurl.com/yat4y4b
: 對於這些語詞的定義與使用,不可能完全羅列,請板友在使用與理解語詞時,
: 可以透過現有的資源了解這些語詞一般的用法。
: : 既然是基於一定的事實,請教你事實的根據在哪?
: 基於一定事實的部份, steelfinger 板主已在基督信仰板 #1B4-YvTE 判決文中說明。
: : 這是你自己講的喔! 請問你有什麼根據判斷「強迫症」和「失讀症」是醫學用語?
: : 為什麼在基督信仰板會用到醫學用語?
: : 在相關討論中,我有跟任何人討論到醫學問題嗎?
: : 你現在不是看到了?
: : 判決不能夠用你主觀的喜好和個人經驗來做判斷吧!
: 請指出你認為兩個判決標準不一的地方,
: 若要討論其它問題請明確指出與本次申訴的關聯。
※ 編輯: jerryen 來自: 140.116.72.37 (12/04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