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elfinger (汝不爽 何不回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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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Christianity #1BK98n3p人身攻擊案
時間Wed Jan 20 12:33:25 2010
關於人身攻擊,每個人的標準並不一致
過去在這裡光吵這個定義就已經是吵不完了
所以我們才會改變作法,以當事人的認定為準
首先我們已經針對檢舉人的資格加以限定
基本上就是先發文的人,對後發文的人才有檢舉權
並不是隨便任何一個人都有資格提出檢舉
所以即便有人說「基督徒都是豬」,也只有前面發文的人有資格檢舉他
其他未參與討論的人想檢舉,我們一概不受理
如果j板友認為a板友說「jdcbest繼續活在自己世界裡吧 只會指責別人」
已經對他造成污辱,是一種人身攻擊,那麼我們管理群是與j板友站在同一陣線的
我們支持j板友,他有權力拒絕他所發起的討論有這種人身攻擊的字眼出現
至於a板友,他有權力不參與討論,如果他要參與討論,就應該就事論事
他既然要牽扯到個人,那麼他就是得承擔冒犯到別人的風險
人身攻擊這種事,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而是要看對方
有些人就是能夠講話完全不帶髒字,但還是可以傷害別人
那麼這種人無法用規定條文來約束,他們總喜歡鑽漏洞創新來損人
過去我們在補漏洞這個方面浪費太多時間跟心力了,所以我們決定不再重蹈覆轍
改成由收話的那一方來認定,到目前為止成效都還不錯
也許會有人濫用這樣的檢舉,但這點我們也考慮到了
所以每一次的檢舉,我們都會公開在板面上
讓大家自己去自由心證哪些人根本是在濫用檢舉權
久了自然沒人會願意冒著被水桶的風險對他對談
我想這對某些講話習慣較尖銳的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改變與挑戰
但長久下來,我相信會對基信板的風氣導正有所幫助
以上。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請christianity版版主來說明。
: ※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 jdcbest指責別人(天主教,海地災民)是可公評的事實
: : 且我的用語並沒有任何攻擊性用語 純粹陳述事實
: : 應屬於言論自由範圍
: : 如果照這種判決法 是不是只要指名道姓跟別人討論
: : 或是回覆人家導致別人不爽
: : 別人愛怎麼檢舉都成立??
: : 那這樣christianity版會變成文字獄版?
: : 我必須要提出申訴 而這種"原告必勝"的法律是惡法!
: : (事實上任何批評基督教的文章不論有無攻擊性用語 一定會有人亂檢舉)
: : 也相當程度的違背薩德大板主所提的政見:最大限度保障言論自由
: : 請小組長依言論自由的原則以及PTT法規重審
: : 並請薩德板主出來說明為何授權給副版規定違反原訂政見的版規 謝謝..
: : 在此附上判決
: : ---------------------------
: : 日期:2010/01/19
: : 檢舉人:jdcbest
: : 被檢舉人:amozartea
: : 文章代碼:#1BK98n3p
: : 事證:
: : 推 amozartea:jdcbest繼續活在自己世界裡吧 只會指責別人 01/18 03:50
: : 判決:人身攻擊,水桶3天 (2010/01/19 23:00 ~ 2010/01/2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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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20.1
※ 編輯: steelfinger 來自: 140.116.220.1 (01/20 12:43)
推 amozartea:照這種標準 我只要回覆別人 即使是回"你錯了" 01/20 16:13
→ amozartea:也有可能會構成人身攻擊阿 所以這是不合理的規定! 01/20 16:14
→ amozartea:你這篇大意"不爽不要回" "回了被檢舉活該". 01/20 16:15
推 amozartea:現在落實的根本就是你的政見而不是薩德的政見... 01/20 16:20
→ steelfinger:那就找大板主吧 我可是有問過他的 01/20 17:10
推 amozartea:惡法非法 我是連版規合理性一起質疑 01/20 22:04
推 windcanblow:反正一個ID丟棄了自己的格調,你又何必與其認真? 01/21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