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就 sitos 小組長要求,遞交所需之資料,請查察: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刪節部份內容)
: 依公告,論及藏傳非佛說累犯得以禁言處份。經 virulous 板主判斷後認定上述言論,
: 論及藏傳非佛,因此依公告予以禁言並無不妥。阿含經沒有寫道「阿彌陀佛」此佛號,
: 即使是一事實,但「必定事有蹊蹺」已超越對事實之論述。因此 virulous 板主的判定,
: 仍在合理的主觀裁量範圍之內。
: : 第二
: : 這根本就不是互告案 完全是版主在捏照
: : 因我對norchen講話從未惡口 更晃論違反版規
: : norchen也從來沒檢舉過我 因根本無從檢舉起
: : 身為版主卻在判決文捏造 搬弄是非 這已經不只是明顯失職了
: 請 virulous 板主補上 norchen 檢舉 SkyElder 之證據,
: 以及 SkyElder 檢舉 norchen 的證據。謝謝。
針對上述要求,按 a,b 項目報告:
a.norchen 板友信件所含舉告:
以下引述自在下居中調停 norchen 板友與 SkyElder 板友齟齬時,
norchen 板友信件之內含檢舉:
"
: ※ 引述《norchen (烏金徹令)》之銘言:
: : 我可以不針對他
: : 但他一直針對我
: : 我也不知該如何
: : 但我還是會噓文
: : 版規沒有規定吧
請看17420
對方又在亂扯起嗔心
根本不把你的處理方式放在心上
你不處理
我可以自己來
屆時請你秉公處理
謝謝 "
向板務組如實報告的是,
在佛教板板面上沒有看到檢舉文,不代表沒有板友向板主反應要求處理.
b.SkyElder 板友檢舉 norchen 文章:
下列主標題引自佛教板精華區,z-20-6-91-10,由 SkyElder 所發文章之備份:
" 作者 SkyElder (不可有一絲惡念) 看板 Buddhism
標題 檢舉norchen 文章內推文再三的 針對性的挑釁攻擊、不雅言詞 "
該文內容,也確是 SkyElder 對 norchen 板友推文的申訴.請查察.
: : 故來此申訴 希望
: : 1. 回復我那一堆沒有違反版規卻被版主強制刪除的文章
: 請 virulous 板主針對各篇被刪除之文章說明違反板規之處。
對於所指刪除文章,共分兩大部份報告:
1.z-20-6-91,1~8標題為"我不願回覆討論的原因 說明在此"(內容含不只一人文章)者:
該討論串原是針對 datoguo 板友所發,後經在下引板規第四條變更標題:
作者 SkyElder (不可有一絲惡念) 看板 Buddhism
標題 我不願回覆datoguo文章的原因 說明在此
(SkyElder 板友使用這個"針對個人"的文章標題,認為不違反板規第四條,
如今則依同一板規檢norchen 板友)
根據佛法板板旨,佛教板的板旨為學術性討論:
" 板旨:佛法板(Buddhism)的板旨,是討論釋迦牟尼佛所宣說和介紹的佛法,
或佛法與其他領域之間的相互印證、比較、辯論等等的學術性討論。
除此之外的內容,請勿在本板發表。
釋迦牟尼佛所宣說的佛法,以收錄佛陀言行的大正藏佛經為依據。不以某個人
或團體組織所講的為依據!個人或團體,其曾經公開發表或出版的部分內容、
公開從事的某些活動與行為,受到引用佛經的駁斥為不符佛法,而未見修正者,
則視為不屬於佛教,超出本版討論範圍,不開放在佛法板單獨張貼與討論。"
內容係 SkyElder 因判定 datoguo 板友生嗔,所以拒絕再討論--
原本就跟板旨規定"相互印證、比較、辯論等等的學術性討論意旨不符--
且由於該串討論文推文下內含多數易使人生嗔的噓文,
並及後來板友們的回文,其實是針對 SkyElder 板友私人的評論.
為免使討論情況再呈現惡化,根據板規第一條刪除:
" 板規:1. 以文字討論板旨所規範為主。文章若不符合板旨的規定,將予以刪除。"
2.z-20-6-91,9~15刪除檢舉文串(內含不只一人文章):
佛教板不禁板友公開檢舉,然而為了防止大量的檢舉辯論文影響及正常板友閱讀權利--
故經處理之檢舉文章,依板規第一條刪除該文串,並備份於精華區之中.
以上刪除原因引自佛教板板規之延伸解釋,請查照.
: : 2. 針對norchen明顯的人身攻擊 請用版規做出處置
: 請 virulous 板主依板規給予判決與處置。
在下於裁量權範圍所及,認為 norchen 言論不至到公告依板規處份的程度.
如大家所知的,佛教板討論由於視角歧異度高,
在論理過程中會有彼此評論高低的情況.
一般來說,只要談論內容非是惡意、故意針對個人挑釁攻擊,均在包容之內;
如果在此裁判 norchen 板友對 SkyElder 板友所回擊的語言,已違反板規第四條的話,
那麼援引該標準,佛教板往後依板規介入板友討論的情況,會增加數倍之多.
如果在此改變標準,那麼將影響及往後裁定方式.
況且如在下所說, norchen 對於 SkyElder 板友的一些評論,個人會認為符合一定的事實.
譬如:"噓 norchen:S大自觀不行 主修觀他 "
見到該推文時,在下除了覺得 norchen 板友實在不需要用噓文外,頗感到會心一笑.
然而在下亦於前文向小組長報告過,
基於 SkyElder 板友的檢舉,在下曾根據板規第四條發文 norchen 板友勸導,
免得情況再惡化.以下內容提取自在下信箱的文章備份:
" 作者 virulous (大頭金蠅)
標題 Re: 您好,打擾您一下
時間 Sun Jan 24 10:11:49 2010
(刪省部份內容)
佛教板已經夠吵夠亂了,
請勿因為逞一己之快,把事情又越弄越糟.
如果您再盯著他,個人會認為已達板規第四條的干涉標準,該水桶也會水桶.
請自律,謝謝. "
個人認為 norchen 板友雖未到違反板規現行標準,
但也應該保護 SkyElder 板友在板規第四條規定之下,所隱含的應有權利.
以上處理經過,謹向板務組報告.
由於在下智淺愚劣,處理不見完善,如有依法可改進之處,還請您惠予指正.感謝您.
: : 3. 撤銷加諸於我身上的捏造罪名 還我討論權
: : 4. 對失職的版主做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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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聚皆消散,崇高必墮落,合會要當離,有生無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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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32.38
※ 編輯: virulous 來自: 61.60.32.38 (01/27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