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yao:感謝你的回覆與建議 04/02 11:12
※ 引述《fyao (Ken)》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以下是我對整件事的了解:
: : 「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一文六篇,在 Catholic 板發表後,
: : 經板主認定為相似標題之文章五篇以上,屬於看板違規行為,予以刪除。
: : (請參考本板精華區 z-6-4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四項)
: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
: 我現在不是以繼續申訴的角度在發言,既然判決結果已出爐,
: 您又說了可向群組長再上訴 (但為了這種小事誰有時間繼續搞)
: 只是純粹就這件事有感而發。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樂見板主與板友能夠就板規的制訂、詮釋與執行有充份溝通。
也許這些討論不適合發表在 Catholic 板,但在組務板討論應該沒有任何問題,
你可以很放心地發表你的看法。當然,若是板主能夠有相應的回覆那就更好了。
: 我轉錄那一篇原文總字數達數萬字、而原載媒體的網頁也是以分頁呈現的論文,
: 就只是為了豐富與參與前陣子的從基督信仰看死刑議題的討論,
: 分成六篇發表或許真的是沒注意到有這條站規,
: 但我也不認為那條規定是為了防堵像我這個案例的行為。
: 因為我根本沒有影響看板秩序的意圖和實際效果。
對於 Trunicht 板主的判決,其實從我個人的角度,我並沒有很認同,
如果我也同樣是參與討論的板友,在這件事上我會認為板主有點反應過度。
但身為小組長在處理申訴的時候,主要還是要看判決在站規、組規與板規上,
是否站得住腳。既然 Trunicht 板主面對申訴,給予的回覆都是於法有據,
我就沒有權力去質疑他在板務上的主觀判斷,因此才維持原判。
至於板主如何去判斷發文的「動機」和對板面秩序造成的「影響」,
我也不能強加限制,畢竟這是原本就賦予板主的職權。而同一條規則底下,
要嚴格判定或是寬鬆判定,也是每一個人的自由心證。對於某個判斷,
每一個人可能都會有意見,覺得適當或者不適當,但板主在作出判斷時,
必定是認為這是一個妥善的判斷,才會作出處分與判決。組務也會給予尊重。
: 另外,版主的判決理由根本游移不定,
: 一開始說是廣告文,後來又說是洗版,
: 但他的推文警告和置底判決公告可都是以廣告文在處理的。
: 如果真的是洗版,那他應該以這條站規警告我,而不是板規四;
: 如同他以板規七警告我,我就做了修正;
: 他若以這條站規警告我,那是否我改了各篇的標題,
: 讓它們重複的字數減少就沒問題了?就不是洗版了?就不是廣告文了?
: 重點是,版主搬出適用性有問題的板規四(因並非廣告文)和稍嫌嚴格詮釋了的站規
: 來對付我轉的那幾篇文章,我實在覺得有點小題大作。
如果判決的過程可以更細緻,也許可以減少其它的爭議,就這一點來看,
的確是希望板主在處分的時候能夠將處分的理由寫得更完整與充份,
並清楚地表達違規之處,以收導正之效。但溝通的責任也不都在於板主,
若是能夠充份與板主討論適當的發文方式,也許就可以避免這樣的衝突,
至少下一次有類似的議題要討論時,可以採用單篇發文並引用思高版聖經,
以避免類似的爭議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與磨擦。一個討論板要維持良好的風氣,
板主與板友間的溝通,以及對板規認定的共識,都是需要時間累積而來。
希望大家一同參與能產生更多有意義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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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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