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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pds1 (正義必勝)》之銘言: : : 我對試閱的決定沒有意見,只對組務規定的解釋有點異見, : : 試閱的前提要件為:達連署門檻並經組務審核。 : : 而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 : 若連署期間未截止,如何能確定贊成者超過反對者? : : 目前雙方票數差距有限,若期限截止前發生反對方超過贊成方的情形, : : 允許繼續試閱,則似乎價值判斷失衡。 : : 若不允許繼續試閱,則原允許試閱決定似乎多此一舉。 : : 個人一點鄙見,僅供參考。 : 簡言之,我對現行規定的解讀是,在任何一個時間點達成條件,就可以提出申請。 : 申請之後審核無誤,就可以開始試閱。就算之後反對的人多於贊成的人, : 也不改變在連署的期間,連署門檻已經達到的這個既成事實。 我同意sitos的做法,既然已經達到申請門檻,我們組務會允許開版試閱,因為並沒 有禁止在連署時間結束前不得申請試閱的規定。 但pds1你所指出的連署時間尚未到達的問題點也沒錯,如果連署時間結束時,允許試 閱的條件不存在了,那自然會取消試閱。 組務會秉持著依法行政的原則來處理,謝謝指教。 --- 爭論那麼多沒啥意義,最後我們還是會看票數來決定是否可以開版。 -- 天主經 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爾名見聖。爾國臨格。爾旨承行於地,如於天焉。我等望爾, 今日與我,我日用糧。爾免我債,如我亦免我債者。又不許我陷於誘惑。及救我於凶惡。 亞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3.47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116.59.23.47 (04/26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