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 本人及本板與本板板友,不予刻意攻擊本板之人回應,
: : 但卻同時集體來擾亂本板。
: : 煩請小組長予以主持公道,請先於板友大會前,勿來擾亂本板清淨。
: : 本板(人)無時間奉陪,時間已經很晚了,
: : 煩請小組長予以主持公道,先予以克制其幾人。
: : 否則動用板規又來亂組務版,本板(人)沒時間奉陪刻意擾亂者。
: 請不要推卸責任。
: 維持秩序的權力和責任在版主、不在小組長。
: 小組長又不能在你的版鎖文、砍文、水桶,只有版主才行。
: 要小組長幫你處理是代表你無法擔任版主職務嗎?如果是這樣,試閱看板版主
: 撤職或離職,則看板試閱取消,這是你要的嗎?
: 如果有人亂版,那你必須嚴格執法維持版上秩序,組務這邊先看法、再看理,
: 只要於法有據,我們絕對支持。
: 如果人手不足,你可以申請增加版主來分擔工作,不要抱著板友大會沒開這種
: 似是而非的鄉愿理由來逃避你應該承擔的責任。
: 你要怎麼限制或分散版主權限是你的自由,但最終還是要具有版主身分者才能
: 處理版務,現在只有你能處理,所以你必須處理。
: ~
感謝小組長指正,賦予板主獨斷權力,一次說明如下,為了民主制,避免一言堂、獨裁,
還是採取下放之責,絕非如某些人所言。
對於有違板規、刻意擾亂之人,不能無限上綱扭曲個人自由,擾亂板務。
所以依據修正第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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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a:為免有人於第一次板友大會召開前這段時間,前來擾亂本板,為了維持本板清淨,
本板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予以規勸,並將文章鎖定,如有再刻意亂板(以"常駐板
友"公開檢舉而論),得經"常駐板友"先與"暫時授權",則予以先"暫時水桶"處置。
待板友大會召開時,若認為該文章並未違反板規,即時"解除水桶處置"。
b:為免有人於之後每月初一、十五布薩期間,有違板規,本板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
予以規勸,並將文章鎖定,如有再刻意亂板(以"常駐板友"公開檢舉而論),得經"常駐板
友"先與"暫時授權",則予以先"暫時水桶"處置。待布薩召開時,若認為該文章並未違反
板規,即時"解除水桶處置"。
c.前項所稱"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意指只要有一位常駐板友經公開檢舉,確實明顯
證據,有違板規,即得採納,得先予以規勸,規勸不聽後,再予以"暫時水桶",並之後
二日內需"超過三成"常駐板友們公開追認同意,才可以繼續"暫時水桶",否則應以取消"
暫時水桶"。(已比他板寬鬆許多)
d.本板板規於公布時,雖於試閱期間,但依組規同時具有強制執行力,前所謂經板友大會
同意,意指本板採民主制,板主下放獨斷權力,僅執行板規,為採貼近僧團眾議制。除非
若有必要,可經由上述a、b、c點而強制執行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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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80.108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180.108 (04/29 21:37)
→ AHJKL:因有人對部分有疑慮,故做補充說明,修正如上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180.108 (04/29 21:44)
經常駐板友建議,再修改c部分為[二日內需"超過三成"常駐板友們公開追認同意]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176.131 (04/30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