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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 本人及本板與本板板友,不予刻意攻擊本板之人回應, : : 但卻同時集體來擾亂本板。 : : 煩請小組長予以主持公道,請先於板友大會前,勿來擾亂本板清淨。 : : 本板(人)無時間奉陪,時間已經很晚了, : : 煩請小組長予以主持公道,先予以克制其幾人。 : : 否則動用板規又來亂組務版,本板(人)沒時間奉陪刻意擾亂者。 : 請不要推卸責任。 : 維持秩序的權力和責任在版主、不在小組長。 : 小組長又不能在你的版鎖文、砍文、水桶,只有版主才行。 : 要小組長幫你處理是代表你無法擔任版主職務嗎?如果是這樣,試閱看板版主 : 撤職或離職,則看板試閱取消,這是你要的嗎? : 如果有人亂版,那你必須嚴格執法維持版上秩序,組務這邊先看法、再看理, : 只要於法有據,我們絕對支持。 : 如果人手不足,你可以申請增加版主來分擔工作,不要抱著板友大會沒開這種 : 似是而非的鄉愿理由來逃避你應該承擔的責任。 : 你要怎麼限制或分散版主權限是你的自由,但最終還是要具有版主身分者才能 : 處理版務,現在只有你能處理,所以你必須處理。 : ~ 感謝小組長指正,賦予板主獨斷權力,一次說明如下,為了民主制,避免一言堂、獨裁, 還是採取下放之責,絕非如某些人所言。 對於有違板規、刻意擾亂之人,不能無限上綱扭曲個人自由,擾亂板務。 所以依據修正第十點。 --------------- 十、 a:為免有人於第一次板友大會召開前這段時間,前來擾亂本板,為了維持本板清淨, 本板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予以規勸,並將文章鎖定,如有再刻意亂板(以"常駐板 友"公開檢舉而論),得經"常駐板友"先與"暫時授權",則予以先"暫時水桶"處置。 待板友大會召開時,若認為該文章並未違反板規,即時"解除水桶處置"。 b:為免有人於之後每月初一、十五布薩期間,有違板規,本板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 予以規勸,並將文章鎖定,如有再刻意亂板(以"常駐板友"公開檢舉而論),得經"常駐板 友"先與"暫時授權",則予以先"暫時水桶"處置。待布薩召開時,若認為該文章並未違反 板規,即時"解除水桶處置"。 c.前項所稱"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意指只要有一位常駐板友公開檢舉,確實明顯 證據,有違板規,即得採納,得先予以規勸,規勸不聽後,再予以"暫時水桶",並之後 二日內需"超過三成"常駐板友們公開追認同意,才可以繼續"暫時水桶",否則應以取消" 暫時水桶"。(已比他板寬鬆許多) d.本板板規於公布時,雖於試閱期間,但依組規同時具有強制執行力,前所謂經板友大會 同意,意指本板採民主制,板主下放獨斷權力,僅執行板規,為採貼近僧團眾議制。除非 若有必要,可經由上述a、b、c點而強制執行板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ㄨ▌▍/ ▌◢◤ ▌ ▌▊▄▉▄ ▌▆█▆ ▌▆▆▆▆▆ ▍ ▌ ▌▍X▌ㄨ▌▍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80.108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180.108 (04/29 21:37) AHJKL:因有人對部分有疑慮,故做補充說明,修正如上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180.108 (04/29 21:44) 經常駐板友建議,再修改c部分為[二日內需"超過三成"常駐板友們公開追認同意] ※ 編輯: AHJKL 來自: 218.165.176.131 (04/30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