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這裡不能推文,我只好公開的表示意見,
有關貴版的板規制定,在短短的數日內,
為了迎合特定版友、或是懲治特定版友,不斷增加板規與修改板規
在增加板規與修改板規的同時,在板規條文欠周詳的狀況下,
立即公布、立即實施,然後在被指出錯誤之後,立即修改,
一條板規、一則公告,就這樣不斷地一修、二修、三修、四修...
也特別凸顯出版主搖擺的態度、衝動的個性,
對於文字的掌握有待加強,以及思慮尚欠縝密
說得更白一點,連S小組長都跳出來公開喊話:你不用急著現在回答
就是要叫你好好想清楚再說話...
※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請不要推卸責任。
: : 維持秩序的權力和責任在版主、不在小組長。
: : 小組長又不能在你的版鎖文、砍文、水桶,只有版主才行。
: : 要小組長幫你處理是代表你無法擔任版主職務嗎?如果是這樣,試閱看板版主
: : 撤職或離職,則看板試閱取消,這是你要的嗎?
: : 如果有人亂版,那你必須嚴格執法維持版上秩序,組務這邊先看法、再看理,
: : 只要於法有據,我們絕對支持。
: : 如果人手不足,你可以申請增加版主來分擔工作,不要抱著板友大會沒開這種
: : 似是而非的鄉愿理由來逃避你應該承擔的責任。
: : 你要怎麼限制或分散版主權限是你的自由,但最終還是要具有版主身分者才能
: : 處理版務,現在只有你能處理,所以你必須處理。
: : ~
: 感謝小組長指正,賦予板主獨斷權力,一次說明如下,為了民主制,避免一言堂、獨裁,
: 還是採取下放之責,絕非如某些人所言。
: 對於有違板規、刻意擾亂之人,不能無限上綱扭曲個人自由,擾亂板務。
: 所以依據修正第十點。
: ---------------
: 十、
: a:為免有人於第一次板友大會召開前這段時間,前來擾亂本板,為了維持本板清淨,
: 本板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予以規勸,並將文章鎖定,如有再刻意亂板(以"常駐板
: 友"公開檢舉而論),得經"常駐板友"先與"暫時授權",則予以先"暫時水桶"處置。
: 待板友大會召開時,若認為該文章並未違反板規,即時"解除水桶處置"。
: b:為免有人於之後每月初一、十五布薩期間,有違板規,本板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
: 予以規勸,並將文章鎖定,如有再刻意亂板(以"常駐板友"公開檢舉而論),得經"常駐板
: 友"先與"暫時授權",則予以先"暫時水桶"處置。待布薩召開時,若認為該文章並未違反
: 板規,即時"解除水桶處置"。
: c.前項所稱"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意指只要有一位常駐板友經公開檢舉,確實明顯
: 證據,有違板規,即得採納,得先予以規勸,規勸不聽後,再予以"暫時水桶",並之後
: 二日內需三位常駐板友公開追認同意,才可以繼續"暫時水桶",否則應以取消"暫時水桶
: "。(已比他板寬鬆許多)
: d.本板板規於公布時,雖於試閱期間,但依組規同時具有強制執行力,前所謂經板友大會
: 同意,意指本板採民主制,板主下放獨斷權力,僅執行板規,為採貼近僧團眾議制。除非
: 若有必要,可經由上述a、b、c點而強制執行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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