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rmolyca (銀碗盛雪)》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開什麼玩笑,錯誤連篇
: : 一、我表過不提的人絕非我自己,我也沒在27號那天買票,敢不敢一起向金剛神毒誓?
: 你的金剛神我認識嗎?
: 跟他發誓有任何法律效應嗎?
: : 二、我表過不提的人是在29號po文,我的文章有寫,你沒看?
: 那27號出現在want版的你與poohkoala 又是買了什麼?
我常駐在 WANTED 板,出現在那有何奇怪。
我還徵過睡前聊天,是不是也要向你報告呀。
poohkoala 這ID 挺眼熟的,但我也不怎記得他是誰,他做了什麼又關我何事。
你在指認他人買票,是不是要學我那樣給一個明白的證據,把它貼出來呢?
這是最後回應了,你要繼續抹黑是你的事,這是組務板,我不跟你辯了,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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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82.81.120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81.120 (04/30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