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 #1BslUstx 文之推文中, poohkoala 板友之發言:
: : → poohkoala:看大頭一直跳針就大概知道他是在六道中的哪一道了\
: : → poohkoala:應該就是他自己說的數量比人道多的圈圈道
: : → poohkoala:乖~動物知道我理解他是動物是正確的~沒有惡口
: : 是否有「攻擊、指責、嘲弄、刻意扭曲他意之情事」?
: 此段文字確有攻擊、嘲弄之情事
: 但佛法以"發心"而論,poohkoala雖口有惡言,但datoguo為引戰者,poohkoala為維護本
: 板而發聲,以刑法而論,打人者先有過(先出拳的),但回拳的也是有過,不過以"先打人
: 者"較重。
: datoguo推文中不斷以畜生道譬喻民意。
: 文中也勸告多次,仍制止不聽,故先處以"暫時水桶",如上篇文所述。
: 依照板規第十條
: "c.前項所稱"得經常駐板友公開檢舉",意指只要有一位常駐板友經公開檢舉,確實明顯
: 證據,有違板規,即得採納,得先予以規勸,規勸不聽後,再予以"暫時水桶",並之後
: 二日內需"超過三成"常駐板友們公開追認同意,才可以繼續"暫時水桶",否則應以取消"
: 暫時水桶"。
: 但poohkoala也應依照板規,先以勸告一次,聽勸告不止後,才予以"暫時水桶"處置。
: 未事先勸告是我之過,將予以補正。
並不存在嘲弄
佛教理論一切外境皆是內心所變現
D網友的心境是屬於什麼狀態,完全可由他發的發言所清楚呈現
本人只是如實的描述
: : 4. #1BslrRQR 文之推文中, poohkoala 板友之發言:
: : → poohkoala:連嗔怎麼障佛性都不知道的人~還需要讓他在本版有討論的
: : → poohkoala:參與權嗎???
: : 是否有「攻擊、指責、嘲弄、刻意扭曲他意之情事」?
: 遠離嗔心卻是為佛陀所教。
: 文中,"連嗔怎麼障佛性都不知道的人~還需要讓他在本版有討論的參與權嗎???"
: 此為積極嗔心之言論,故poohkoala也應自省。
: 是否有「攻擊、指責、嘲弄、刻意扭曲他意之情事」?
: 若以我個人認定,"尚在遊走邊緣"。
: 但本板以離嗔為主,但卻有違本板宗旨--以熄滅貪嗔癡為目標。
: 但依照共勉之原則,我已私下勸戒poohkoala多次。
完全不帶有嗔心,更遑論積極嗔心
D版友已完全無法清楚表達其為何一味堅決反對本版設立的理由
出現各種情緒性且不符合人類所能理解的言論
反覆不斷偏執的表述以支持其否定本版成立的觀點
已經到了極致的盲點所在,故本人規勸他,並且不再與之爭論,並於不久後即下線
如果帶有嗔恨心及攻擊慾望,絕對不是如此回應
請組務版管理員站在一個正在草創的討論區管理方面想
阻止討論區成立的人,在其成立後仍心有不甘不斷的發言阻礙版務發展,
欲剝奪廣大網友討論的自由,這樣的網路使用者,甚至更進一步上來組務版
煩擾組務管理員,本人請求組務管理員,對其言論做出更進一步嚴厲的管理處分
作為其濫用言論自由所付出的代價
: : 5. 根據 Learn_Buddha 板規第十條,其使用之條件為「擾亂本板」以及「刻意亂板」,
: : 然並未對於「擾亂本板」及「亂板」作出定義。因此請說明 datoguo 的發言,
: : 為何被認定為亂板? 所引用之板規為何? 判斷之標準為何?
: 舉例:如"A"言語污辱攻擊"B眾",A矢口否認他有這個意思不斷解釋,但"B眾"不採信,
: 一旦B眾或當事人向"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板主)"提起告訴,"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板主)"
: 即得受理,並採取必要之手段(暫時禁言),這都是合理合法的。
: 不是您嘴巴說有沒有算,而是以"證據"、當事人的認定(B眾)、但最後還是要
: 以法院判決(如本板常駐板友群,布薩討論)為依據。
: ------------------
: 為何被認定為亂板?所引用之板規為何?
: 答:清淨則不爭吵,爭吵則非清淨。我們從開版討論到現在都很正常,也沒出過爭吵
: 文章,datoguo一出現引戰就出現大量爭吵推文,如上所述。
: 因datoguo為引戰者,違反本板以"清淨"為主之板規,因為清淨則不爭吵,爭吵則非清淨
: ,故視為亂版。
: =================
: 判斷之標準為何?
: 推 datoguo:原來這個板用以衡量他人的所謂"清淨", 也就是心目中的清淨 04/30 23:06
: → datoguo:是多數暴出來的. 04/30 23:06
: → datoguo:真理如果是多數決, 清淨如果是多數決, 那畜生道數量比人 04/30 23:06
: → datoguo:類多, 畜生道應比大家清淨才對. 04/30 23:06
: → Triad:如果某d能教會畜生道來上這打字討論 我也是歡迎的^^ 04/30 23:45
: → visorkk:南無阿彌陀佛 04/30 23:45
: → datoguo:我教會你了嗎? 04/30 23:45
: (暗示)
: 推 datoguo:喔....請問一下....原來"清淨"是可以多數決的, 那畜生道 04/30 23:33
: → datoguo:數量比板上板眾多, 豈不是說畜生道比板眾還清淨了? 那板 04/30 23:33
: → datoguo:眾是不是也該禁止禪宗公案討論. 禪宗可是說道在屎尿呢. 04/30 23:33
: 推 ostrichw:你清淨...我清淨...眾生清淨 04/30 23:34
: → AHJKL:畜生道不會表決,請查證。 04/30 23:35
: 雖然datoguo不斷解釋他的文意被插斷,
: 但很多板友可不這麼認為,故檢舉之,依據的也是如上推文。此為判定之標準。
: ========================================
: 另依據板規第十條,本水桶只是"暫時"而已,本板主一切依法行政。
: 如二日內沒有超過三成的常駐版友公開追認,即得解除。
: 目的是為了怕人來亂而作必要的"暫時處置",
: 真正的正式水桶,是要等每初一、十五的布薩來開會討論(法院判定)的。
: ====================================
: (要戰民主制是否為多數暴力,請洽詢法律版,
: 待詢問過相關結果出來之後,再來本板。)
: : 6. 我目前不打算接受板主委託其它板友代為發言,如果板主正式請假,
: : 我可以接受板主暫時無法處理板務,在沒有其它板主的情況下,
: : 如果該板秩序無法維護,小組長將會介入處理。但現在板主沒有請假,
: : 請自行回答此一申訴相關的問題,若是未能回答,請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 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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誦經千萬遍,不如親自做一遍~聖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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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98.191.25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14.198.191.25 (05/02 01:31)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14.198.191.25 (05/02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