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請 flamerecca 板主解釋 datoguo 板友之發言違反板規之處。
#1BthavRt 裡面 datoguo表示
[[回歸我們 #1BslrRQR 的推文討論,我想要釐清討論的焦點。
我們討論的焦點是閣下主張「瞋能障佛性」,
而我關心的焦點也止於「瞋是否能障佛性」?
如果能,瞋怎麼障佛性?(回歸到你的主張而談)]]
基本上我不認同這是一個符合本版意旨的文章
如果本版的意旨是我當初從A版主接受到的意思
那本版應該是專注於討論如何修(例如說
認定瞋是障礙的前提下 如何把他修掉?)
另外 同樣在#1BthavRt裡面
[[無論就佛性有或無而談,閣下還是沒有解釋清楚瞋怎麼障佛性。
既ostrichw菩薩主張「瞋能障佛性」,恭請ostrichw菩薩解釋瞋怎麼障佛性?
而不是把討論焦點糢糊成佛性有無、是不是佛與否喔....。
在下誠惶誠恐,誠心祈請ostrichw菩薩給予吾等開示。
瞋能否障佛性,悠關正見確立及實修,
恭請ostrichw菩薩昇座給予吾等開示,
以作為漢傳佛教實修的見地確立及釐清。]]
此部份乍看沒有問題 但是配合ostrichw之後與datoguo的對話
[[→ ostrichw:我連佛性是什麼都尚未了解了 140.112.230.41 05/03 20:29
→ ostrichw:更何況心在做佛??我對此話存疑 140.112.230.41 05/03 20:30
→ ostrichw:我說一切法...為渡一切心 140.112.230.41 05/03 20:31
→ ostrichw:我無一切心...何須一切法 140.112.230.41 05/03 20:31
→ ostrichw:是誰在做佛??這得好好參一參了 140.112.230.41 05/03 20:32
那就奇怪了,既然連閣下自己都不了解,那又怎知瞋能障佛性?
為何連自己都不了解,那怎能作如此主張?
您真是謙虛啊…^__^
請ostrichw菩薩開示:到底瞋怎麼障佛性?(瞋障佛性可是你自己主張的喔)]]
來看 可以確知之前稱呼ostrichw
雖使用"菩薩"等等尊稱詞 但是實際上已經帶有貶義
另外
[[→ ostrichw:我想這樣子迴圈實在沒意義 140.112.230.41 05/03 20:38
怎會沒意義?佛教行者要為自己的言行及主張負責,
不能自己都承認不了解,卻還冒然作出「瞋障佛性」的主張。
你既在前文明確主張瞋障佛性,那就應該要為自己的主張負責解釋清楚。
解釋清楚你自己的主張,釐清問題,佛性問題攸關實修,怎會沒意義呢?
所以恭請ostrichw大菩薩解釋清楚:瞋怎麼障佛性?]]
綜觀文章長度跟內容(這裡已經回應到第9頁了)
我看到的是ostrichw試圖做出解釋
然而datoguo卻不斷抓住一個議題窮追猛打
而這個議題 只不過是當初ostrichw的一句推文罷了
明顯已經到了戰板友 而非討論事情的合理文章
違反版規第二點
[[二、本板以"清淨"為主,討論是"虛心、理性"的,嚴禁攻擊、指責、嘲弄、傲慢、刻意
扭曲他意之情事發生。本板以互相尊重他人、維護言論自由為立場。]]
(雖說清淨的確不容易有形式上的定義 但是戰文我想應該是不清淨的
這點判斷我認為還在我的權限之內)
==
因此我在#1BtihyB4內直言 請不要把非本版的事務帶進來討論
[[ 誠心請教原po 請問嗔能否障佛性是不是一個實修的議題?
如果不是的話我想還是不要在本版繼續討論下去了
可移駕到Buddhism版 我想那裡會有很多人願意跟您討論]]
(因為他仍舊展示出一副非戰文的樣子
並且就我認知 即使我沒有錯這是篇戰文
佛教版對於戰文的態度也比較寬鬆 所以請他移駕)
然後datoguo回應於#1Btij_Bb
(這裡我注意到datoguo板友有修改過文章
並且"疑似"有被我看到違規文句 不過因為沒有備份作罷)
但是我認為datoguo只不過將戰板友的行為合理化為討論佛理
因此將話題拉回到
[[ "請問o板友說過嗔能障佛性 這句話是否為真"
這個問題本身是不是一個實修的問題呢?
==
如果不能解釋這個問題
那請修文將文章內容換為適合本版的內容或者刪文]]
其解釋為
[[推 datoguo:不好意思喔, 我想重點是239推文, 我請教 111.251.215.224 05/03 21:39
→ datoguo:o板友瞋如何障佛性? 111.251.215.224 05/03 21:39
→ datoguo:我重點是這個問題喔, 這可與實修相關喔 111.251.215.224 05/03 21:39
]]
至此的語氣配合上面的推論
我已經相當確定他只是將戰板友合理化為討論佛理罷了
(如我公告所述 一個想要討論事理的人不會使用
[[我們討論的焦點是閣下主張「瞋能障佛性」]]
因為這一句話我只看得出一種意思 就是討論的焦點是
"閣下主張「瞋能障佛性」" 而非
"瞋能否障佛性",而後者才能說略為接近本版意旨
另外數篇回文之中均無討論到修行的方法跟經驗
這樣我認為他的文章只能說是很優雅的戰文罷了
實則與本版意旨 可說是互相違背)
不過還是希望他能修文 而不用讓我又把他丟進水桶
(另外個人見解是單憑我一人的意見要重複讓人進桶
難免有失公道)
因此又在底部與其推文討論
另外因為他有修文的前例 因此為了保存所以將文章結案
==
以上是我對我裁決的說明 交由小組長查證與核定
另外當作我是新版主問個問題
以後我水桶或者警告人就需要先來這裡發篇文解釋嗎
因為這似乎跟我當初接版主的認定略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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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lies: lies, 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
--Mark Tw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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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05/04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