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HJKL (hi)》之銘言:
: 請小組長充分授權板主運作,以免浪費板務資源以及大家時間。
請說明你認為現在的授權哪部份不夠充份。貴板板主所擁有的權力和其它板主皆相同。
板主同時擁有制定板規的權力,也擁有執行板規的權力,只要板規有規範,
板主的處置很少會被認定是不恰當的。同時掌有行政、立法跟司法權,
你認為還要進一步追加什麼樣的權力,才足以讓板主管理一個板?
: 以譬喻來論。
: 以小組長譬喻"校長"
: 以板主譬喻"老師",老師管一班(一板)
: 板友譬喻"學生"(學生可自由進出他班)
: 今天學生吵鬧、罵人等等行為,老師予以勸誡、罰站(刪鎖文)、罰寫(勸告或水桶等)作業
: (處罰也並未太嚴苛)
通常申訴的時候我並不會太在意處罰是否嚴苛,我在意的是處罰是否有依據。
只要板規有明確的規範,板友確實有違規的事實,證據齊全,處理起來都很簡單。
但過去幾次的申訴,讓我看到的卻是貴板板規違規事項定義不明確,
判斷違規的標準不明確,申訴後提出的證據和板規的關聯也很薄弱,
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我要怎麼確認該板友確實有違反板規,確實應該受處罰?
: 學生不爽,就去找"校長",來指控老師勸誡、罰站、罰寫作業。
: 校長便叫學生、老師來問話,為何罰站、罰寫作業。
: 老師說不乖(以老師主觀認定有違規),
: 校長卻要老師把"學生不乖的理由,一一列出並解釋清楚"。
: 然後再給學生一個交代。
不管是勸誡、罰站或罰寫,要是該生根本沒有犯錯,再小的處罰都是侵犯他的權利。
今天要是對吵鬧的定義不清、罵人的定義不清,同樣的行為有人受罰有人不受罰,
自然會讓學生感受到待遇不公。板主既然有板規的制定權,就應該妥善制定板規,
板主既然有板規的執行權,就應該秉公執行板規。若是這兩者能做到,爭議自然就少。
爭議少的案件,就算被申訴,處理起來也可以很明快,判決也可以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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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似乎有點侵犯老師管教權,並會造成老師難以管教,進而影響"其他學生"使用權力!
: 畢竟版是保護大多數人的
: 每當老師行使版主之權,及招到學生申訴。
: 校長並要老師一一交代清楚。(影響老師管理板務運用之時間。)
: 並介入班級(版)運作,判決老師勸誡、罰寫、罰站是否有所不當。
: 如有不服,歡迎學生雙方再向教育部(群組版)申訴
雖然我很不想要強調這一點,不過敝小組轄下確實有幾個板管理上需要花上許多時間。
因此我們才需要有能力的板主協助管理板面。有能力就包括妥善制定並執行板規,
透過制定及執行板規維持看板的秩序。當然減少爭執和爭議也是維護看板秩序的要件。
先前 Trunicht 小組長也已經說過:「如果有人亂版,那你必須嚴格執法維持版上秩序,
組務這邊先看法、再看理,只要於法有據,我們絕對支持。」但先前看到的判決文,
不只沒有提到違反哪一項板規,解釋時又拿出板規根本沒有規範的理由,
在這種情況底下,我要怎麼判斷這個判決究竟是不是合理合法?
出於對板主的信任,我相信所有的處份都是於法有據的,只是板主尚未表達清楚。
因此才會請板主進一步說明。要是單憑板規和在板上的證據,
也許我就直接撤銷對使用者的處份,因為我根本沒看到違反板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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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應當充分授權給老師,
: 除罰站、罰寫,以老師認定為由,
: 只要不涉及"體罰"(如水桶2月或半年以上之處分,畢竟太重了,需要二審研議)
: 今天除了小組長(校長認定之外),應當也尊重"老師之認定"。
: 只要老師舉出"板規"第幾條第幾點、,即可刪除或鎖文,
: 甚至水桶(如水桶2月或半年以上之處分,畢竟太重了,需要校長二審研議)
: 都應該尊重老師(板主)之認定。只要老師於處分時,舉出第幾條即可。
當然,只要板主能夠明確地指出使用者的哪些發言違反了哪些板規。
認定上清清楚楚,自然就沒有爭議。如果你真的很忙,我數給你看:
● 704 4/29 datoguo R: 抗議Learn_Buddha板主處置不公
你的解釋是依據板規第十條,常駐板友的檢舉與認定,
但在回答過程當中一直沒有回答什麼樣的發言是違反板規。
而常駐板友之意見如何維持具有一致性的判決,我現在也還沒看到答案。
如果判決無法有一致、固定的標準,我怎麼知道判決於法有據,
處份時無法列舉引用的板規,當然只好請板主說明。
● 701 4/29 yamola □ 抗議Learn_Buddha版版主不依版規行使職權
未違反任何板規受到處份。
● 752 5/01 datoguo □ [申訴] 抗議Learn_Buddha板主無端浸異己水桶
同樣違反板規, datoguo 受處份,但 poohkoala 未受到任何勸告或處份。
● 797 5/03 datoguo □ [申訴] Learn_Buddha版版主無端警告及限制討論
判決理由是「戰」板友,但板規根本沒有規範。
板主有制定及執行板規的權力與責任,板規夠用,就照板規給處分。
板規不夠用,就制定新的板規讓它可以妥善維護秩序。
要是真能如你所說「舉出板規第幾條第幾點」當然就夠用了。
但事實上是連這項基本的要求都沒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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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項在他板都可以看的到,
: 如八卦版也經常刪鎖文,假如被刪鎖文的、甚至劣退、
: 都一一向小組長報告,或者去申訴。,並不斷的硬凹強辯。
: 那麼八卦版"一天"所刪鎖文含劣退的,可能"一年"在群組版都解釋不完。
: 將會嚴重影響版務運作。
: 這不只是在八卦版而已,在很多版,群組都充分授權給板主,
: 一切以板主的認定為標準,即使去申訴,還是充分尊重板主之認定。
: 只要板主在刪鎖文、公告違反第幾條,不需要向其他人解釋,一切以板主(獨斷)認定為由
: 甚至只要板主認為您在攻擊其他板友,就可以了。在ptt很多版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影子。
: 以免影響板主運作,完全充分尊重板主。
如果要列舉其它板作為例子,我建議你可以參考敝小組其它板的作法。
性質相近的其它板面在管理上沒有這些問題,只要處分沒有問題,
處分本來就是板主獨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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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水桶處分過長,影響使用者利益(如我所說的體罰)。
: (如水桶2月或半年以上之處分,畢竟太重了,需要校長二審研議)
: 這些應當都要給板主自由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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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舉一例,如軍中一樣,
: "班長"有完全訓練"班兵"職權一樣,如果班兵不乖,
: 可以訓誡、罰站或勞動服務,如果班兵不服去向"連長"申訴,
: "連長"還是會完全尊重"班長"之職權,而不能介入,以免"班長"無法駕馭"班兵",
: 如果班兵不乖,連小小的訓誡、罰站或勞動服務都要跑去申訴,那很明顯的這個班兵是
: 來亂的,而不是(討論)接受訓練的。
: 連長只是在重大處罰時,如"關禁閉"等較嚴重處分才會介入。
: 一切都充分授權給板主。以免"班長"無法駕馭"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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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興小組長看這麼多,
: 所以我建議小組長應當設立"新組規公告"。
: 一切尊重板主之判決,"勸告、刪鎖文、水桶二月以內"都應當尊重板主之判決。
: 只要板主舉出板規,一切以板主之認定為標準。而不用被叫去問話,影響板主之尊嚴。
: 這不是看人不爽就水桶,而是"依照板規,而是尊重板主板規之認定、與裁決。
我覺得我該說的都說過了,你可以公開討論你對組規的建議,
我也想聽聽其它板主的看法,若是多數板主皆認為有需要,再看看是否可行。
: 如果板友不服從該版,可洽詢相關板面,如沒有也可尋ptt既有途徑自行另創一符合自己
: 理想"板規"的板,一切都是個人自由,也有退場機制。
: 但諸如水桶2月或半年以上之處分(可議研議處分程度的上限),畢竟太重了,需要二審研
: 議(小組長),以免影響板務運作,雙方時間,以及"板務申訴之資源",
: 在司法程序上也有,對於小案子,無需上訴到二審高院,甚至只要"簡易法庭"裁決即可
: ,以免司法資源被濫用。
: 以上的建議希望小組長能採納,或與T組長研議,感謝。
: Learn_Buddha AHJKL板主敬上。
這件事 Trunicht 看到文章以後我再和他討論,其它板主板友有意見也可提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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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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