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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如果一定要有具體的例子,那我會說在上課時間,除非老師允許討論, : : 或者有緊急事故,否則學生不應該和其它同學交談。 : : 雖然和音量無關,但是應該很明確,也很好判斷。 : 但是如果當時校方並沒有針對吵鬧設定如此好的規則(先不論原因) : 那是允許老師自行判斷的 這樣說對嗎? 老師必須要先把規則設定好,然後再依據規則進行判斷, 否則學生怎麼知道要怎麼遵守秩序的規範? 板主如果連板規都沒訂清楚,就說板友的發言違反板規, 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而讓發言的板友無所適從嗎? : : 那是後來再解釋的。如果沒有申訴,沒有要求板主解釋,就根本不知道判決標準是什麼。 : : 如果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我會認為是因為判決有瑕疵,才會造成這麼密集的申訴。 : : 我不知道對於你的推論我要回應什麼,你對板規的解釋就是你說了算。 : : 只要你一開始給判決理由的時候,就清清楚楚地把它寫進去。 : : 讓「違規事項」和「板規」能夠有所關聯,這樣就行了。 : 了解 請問那"現在"我應該怎麼辦? : 重新發公告是一個好的解法嗎? 可以,如果你認為 datoguo 板友的發文有違當時的板規, 請將其發言違反何項板規清楚地在公告內說明。 : : 我希望你可以把什麼是「戰板友」規範清楚。 : 這件事情的詳細版本在新版規裡面 : A版主已經有做了 不過並不是使用"戰"這個字眼 : 那我以後執行版規時也不會使用這個字眼。 : 至於現在該怎樣處理 如上面我詢問的 : 重新發公告是否是個好解法? 請注意,不要用新板規處分先前的發文。 : : 我指的是這個小組裡面的所有板主,要更改組規不是只和貴板相關。 : : 與組務相關的討論應該在組務板討論。 : 這裡跟小組長道歉,因為我將版務跟組務看混了... : 所以討論起來有點文不對題= = : 相當抱歉浪費您的時間。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