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fan (澄色的呼嚕鐘仔)》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1. 請指出人身攻擊的點,我在這些描述裡面沒有看到。
: : 言語如果是謾罵,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跟人身攻擊的關係是什麼?
: 以下為該人推文:
: → TBOC:索達吉還說別人惡口謾罵 請見最後一段
: 針對本推文,可以清晰了解TBOC認為索達吉堪布說別人惡口謾罵,自己卻也如此造作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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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C推文只說「索達吉還說別人惡口謾罵 請見最後一段」,
何來的「自己卻也如此造作此事」?
請問後面那句是怎麼推衍而來的?
詢問過TBOC之後的判定嗎?
神通得知?
最初水桶TBOC的公告標題為「TBOC意帶嘲諷上師」,
當時亦有版友在密宗版對此提出質疑(#1C1XpNVK):
小疑問,我記得這版面是密宗版而不是藏密版。不得詆毀懷疑上師(也就是四皈依)
是藏密獨有的,如果這兒是藏密版最好要說清楚才是。連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也都
只說三皈依。
大正藏的密教部也沒有這種『不得懷疑上師』的說法,世尊反而說『弟子要懂得觀
察上師,若師智未熟不可隨順』。只不過要具備『觀察這位上師夠不夠格』的能力
已經被末法學密者所遺忘就是。
我不記得原始開版版主的政見是如此?進版的畫面我看不出是這樣就是...
版面最初本來就不是定位為「藏密版」,
如果對某位密教僧侶的論述有任何不同的看法,
或是對該僧侶的觀點不能認同,
本來就可以在版規容許的範圍之內對這些議題提出質疑或是討論。
可是TBOC卻在要版友參考某位密教僧侶言論的推文之後隨即被水桶,
理由還是版主自己猜想(!?)出來的「自己卻也如此造作此事」,
讓TBOC連後續提出質疑或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這樣的處置是否過當!
: 然而根據堪布的文章最後一段
: ---
: 如果學生自認為自己可如觀掌中果般清晰了達各宗各派之落處,但結果卻連最基礎之名相
: 、各家分類及關係都搞不清楚,那麼學生的這種行為表現是在替老師臉上貼金,還是在扇
: 老師的耳光?想必讀者自會做出判斷。有句古話說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民間還有
: 種說法:什麼樣的老師帶出什麼樣的學生,看來這些話不幸都在某些人身上應驗了。
: ---
: 堪布這段文字所描述的是蕭先生對於佛教義理及名相上的錯解,而針對此點堪布亦曾作辯
: 破,而蕭先生的弟子屢屢對於密乘的毀謗,但其個人卻與其師相同,對於佛教義理與名相
: 掌握的不是那麼樣的確切,卻仍對於諸多宗派與僧侶大德作批評,故堪布以此段文字作了
: 說明。
: 當然堪布本身的教理與名相的掌握當然可以去質疑,然而蕭先生本身的諸多謾罵和惡意批
: 評卻是眾所周知,然而此段文字又有何處具備了TBOC認為堪布有惡口謾罵呢?況且TBOC是
: 以肯定的口吻敘述此事,但根據他文字中的敘述和堪布的文章,卻無法肯定堪布本身有作
: 惡口謾罵的行徑。
經過這邊的「補充」,
顯然版主認為「蕭先生本身的諸多謾罵和惡意批評是眾所周知」,
而由該密教僧侶的文意加上此處的補充來看,
也似乎是在陳述這樣一件事情,
所以TBOC的「索達吉還說別人惡口謾罵」不正與版主此處的理解呼應?
還是只有版主與密教僧侶可以指陳「蕭先生本身的諸多謾罵和惡意批評是眾所周知」,
而版友們不得點出版主或密教僧侶指陳他人的行為,
甚至禁止對這樣的指陳提出質疑或辯駁?
而這點出密教僧侶指陳他人的行為,
到底違犯的是那條版規、哪條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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