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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ds1 (正義必勝)》之銘言: : 版友啊,你要證明別人有罪,你要負舉證之責您知道嗎? : 如果您這段話的邏輯成立的話, : 我是否可說,flamerecca您絕對確定mor板友是因為跟chuit版主很熟, : 所以順手跟他借一下帳號來解水桶? 回應您最早的話 "太可怕了 鬥爭到這種程度" 要證明鬥爭這個罪名 必須要確定我說的話絕對的不可能 不然您也要付舉證之責 是吧? == 我只是要闡述這種誤解的出現 (既然chuit版主並沒有遵從mor板友推文浸我水桶 我就確信這兩個帳號是同一人是種誤解了) 並不是一種純粹無視惹事鬥爭之下的結果 因為有很多犯罪的可能性存在 而 只要檢舉管道合法 推論有其道理 (這不是我空口無憑 有很多分身最後都是用IP在抓的) 進行檢舉並不是一種"鬥爭"的結果 而是一種對mor板友跟chuit版主的誤會 請問這樣的說明您同意嗎? -- 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