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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molyca (銀碗盛雪)》之銘言: : B.版主buddhanature之處理(#1CFqYlNj: 1.buddhanature版主在見到本人之檢舉文之後並未先針對本人申訴之「引戰」議題做 : 出處理,反而是先幫忙EVA010200搜尋資料來替其辯解,但這一議題一直都不是本人 : 原初回文所欲探討的議題,EVA010200曲解在先,buddhanature版主順著此一曲解而 : 幫忙其補充資料,進而做出如下判決: : EVA010200板友引《楞嚴經》、《六祖壇經》說明肉身菩薩並非印順法師定義 : 或m板友所引discovery節目的定義和見解, : 雖有噓人,但表示反對意見並不違反板規,請知悉。 板主對該議題的解釋與判決無關,在此不予討論。 判決部份,板主既然已經認定推噓文的內容不違反板規。 若是你要申訴板主的判決,請指出該推噓文內容違反板規之處。 : 2.buddhanature版主在前篇公告中試圖暗示本人之推文回應有「引戰嫌疑」,若真認 : 定本人有引戰之行為,何不一併公平處理?此處先是暗示本人有「引戰嫌疑」,之 : 後確於另一公告(#1CFrj9Nv)之推文中指陳本人「請看公告文#1CFqYlNj,涉及先 : 引戰乃mormolyca板友」,那本人到底是「引戰嫌疑」還是「涉及先引戰」?而這 : 一「引戰」之檢舉到底檢舉者為誰、被檢舉者為誰?到底誰引戰了、誰沒引戰?如 : 果已經認定只是「引戰嫌疑」,卻又在之後指陳本人是「涉及先引戰」,這樣算不 : 算誹謗? 如果板主在該板發言違反板規,請逕向板主檢舉。 若有處置不公的情況,再向組務申訴與檢舉。 : 3.附錄一下EVA010200近日於版面上涉及「引戰嫌疑」(!?)之噓文: [略] : 不知佛版版主buddhanature能否幫忙判定一下上引之噓文是「說明、陳述自身意見」 : ?還是「涉嫌引戰」? 看板違規行為請逕向板主檢舉。 : C.版主buddhanature對另一檢舉文(#1CFqV8c0)之處理 :  本人檢舉poohkoala以「寫偽學術文人」此一針對性之文字暗諷本人,此一相同事 : 件在日前才由小組長判決(#1C1FgG6_)認定poohkoala人身攻擊,但此次同樣的人 :  身攻擊事件,buddhanature版主卻以「係針對pds1回答,並非針對momorlyca進行 :  攻擊」、「乃針對先前請先前請前板主水桶他之其他板友發表看法,並非針對 :  momorlyca板友進行攻擊」而帶過。 代管期間判定較為嚴格,新任板主與新版規不需受到先前判例的限制。 原則上仍尊重板主對判決的主觀認定。 :  如果單純回應其他版友或對之前事件做一單純的陳述,為何還要刻意拿「寫偽學術 :  文人」一詞來指稱?日後只要是回應A版友的文章中故意指涉B版友是騙子,是否 :  也可循buddhanature版主此處之判例來認定此一陳述只是單純回應A版友,而非針 :  對B版友進行人身攻擊? 現在的判決將形成判例,希望板主未來也依相同標準管理以維持看板秩序的穩定。 若有處置不公的情況,請屆時再提出檢舉與申訴。 : D.版主buddhanature對另一檢舉文(#1CFrj9Nv)之處理 : 針對poohkoala於版面公開檢舉本人「影射六祖惠能之徒眾為魔」一事(#1CFqfJ3O: ,此係錯誤詮釋本人回文(#1CFq8b74)之檢舉,本人也隨即對此一檢舉做出澄清 : (#1CFqmfMi)。 : buddhanature版主對於本人檢舉他人之案例皆會協助被檢舉者搜集資料與幫忙回應 : (如:#1CFs8ezg),然對本人之任何說明、澄清或是解釋似乎視若無睹,進而依據 :  poohkoala之檢舉對本人水桶──版主到底是「某一被告方的律師」還是「法官」? 板主發表與判決無關之言論,係板主之言論自由,組務不予干涉。 若其判決有不公之處,請直接說明。若其言論有違反板規之處,請逕向板主檢舉。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