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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本文#1CFqfJ3O檢舉mormolyca 的理由是 違反版規條目: 07. 故意製造糾紛....等等等 而非只如chuit在#1CG9duFV文內下所認知的[人身攻擊]而已 → chuit:按版規 1.本案須由EVA自行提出方受理檢舉 07/17 21:05 → chuit:按版規 2.如無特定影射對象 如何構成人身攻擊? 07/17 21:07 → chuit:按版規 3.如影射對象為言論或簽名 如何構成"人身"攻擊 chuit作為管理員完全沒有用理性去看清楚 網友所做出檢舉的論點為何,就忙不迭行使其管理員職權 足以證明其[未依公正原則解除]mormolyca的禁言判決 不適任板主一職 由於本人在buddhism一版受到禁言處分 特來此向群版主申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05.150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80.218.205.150 (07/18 02:09)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80.218.205.150 (07/18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