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it (暫沒想到新暱稱)》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不客氣
: : 已看原文,不過竟然已申訴到組務版
: : 你有必要解釋對方哪裡不依佛教版現行版規檢舉條例之檢舉條件及程序。
: : 請例明未依從的版規,而不是「請依照版規行事」「請自己看版規」之類的言論。
: 白字黑字寫得很清楚,同時也列作置底文章,
: 版使用者於發文前本來就有閱讀版規之必要。
: 又不是小孩子,還需要拿湯匙一口一口地餵。
: 至於「請依佛教版現行版規檢舉條例之檢舉條件及程序,提出正式檢舉」一語,
: 如為違規言論,歡迎提出檢舉,謝謝!
本人有依照版規提出檢舉
你若認為buddhanature錯判
為何不重新判決,給本人之檢舉文一個交代
反而是直接無視本人之檢舉文
要本人6週後再行提出???
這就是你的失職...
你與buddhanature皆是試閱版主
雖然buddhanature經驗尚淺
但至少態度良好,不厭其勞的審理,雖然忙中有錯
卻不是像你這樣推卸責任...只把心思放在與你個人有關的人身上
枉顧其他網友的存在...非常明顯的尋私護短,以權謀私
引發廣大網友的質疑與非議
今天不光這幾位在這裡投訴你
版上也出現一大堆無法認同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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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05.150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80.218.205.150 (07/18 04:52)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80.218.205.150 (07/18 04:56)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80.218.205.150 (07/18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