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it (暫沒想到新暱稱)》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請問一下,二審制度是否有規定提出不服者一定要是原處份的檢舉人或被檢舉人?
: : 若這是原意,請在板規中載明。
: 有關現行佛教版版規之檢舉、申訴及解桶之規範對象,
: 均為檢舉人及被檢舉人。
請加入板規之中。
: : 既然不是該案申訴文,也與二審三審制度無關,為何在板上不能提出與討論?
: : 板規是否有禁止對板務的討論?
: 現行版規除限制版友公開提出對於版規之修正意見外,
: 對於版務執行之討論未予以相關限制。
: 有關#1CGlEE0n、#1CGlREg1所提意見,
: 均於#1CG9duFV 公告之推文中予以回應,並多次陳述判決依據。
: 同時,於#1CG9duFV 公告之推文建請認定有判決失當、版主違規者,
: 逕自至HumService 提出檢舉。
: 故有關#1CGlEE0n、#1CGlREg1所提之重複意見,
: 均建請至HumService 提出檢舉後,予以討論結案。
也許板友有不同的意見,想要彼此討論,而不只是要聽板主的意見而已。
請問此一結案的動作板規的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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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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