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先來信或在佛板申訴,就自行至此申訴。
: 根據佛板板規,
: 03. 對於處分不服者,得採公開或來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訴。關於涉及特定
: 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版主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 如不服版主二審結果,被檢舉人或檢舉人得向組務版,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申訴。
: 本屬非法,故本人以為應不受理之故。
你訂的版規 優先權比組規還要大 比站規還要大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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