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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引述《TBOC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之銘言: : : 如組務言退回再議的兩個作用,但作為被禁言對象,要讓板主有共識,可能申訴信要各版 : : 主都寄為前提。 : : 再者,版友申訴只能私信,其他版眾也沒辦法公評,除非版規規定申訴信要轉錄於看板上 : ^^^^^^^^^^^^^^^^^^^^^^^^^^^^^^^^^^^^^^^^^^^^^^^^^^^^^^^^^^^^^^^^^^^^ : : ,公開於版面,接受討論。至於有沒有共識,有沒有人要扮黑臉質疑板主,則又是另一 : ^^^^^^^^^^^^^^^^^^^^^^ : 可以請看好板規,再來麻煩小組長好嗎? : 我看了一遍佛板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不可公開於板面。 : 03. 對於處分不服者,得採公開或來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訴。關於涉及特定 : 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版主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   如不服版主二審結果,被檢舉人或檢舉人得向組務版,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申訴。 : 以上轉自佛板板規.... : 請 TBOC 回到板面上,再看過一遍板規, : 若我有看錯的話,可以請貼出佛板不準版友把申訴公開於板面的規章,以正視聽嗎? 既然要申訴 通常已經水桶了 請問怎麼把申訴公開於版面?? 開分身嗎 這跟版規怎麼說無關 完全是事實上已經無法公開申訴了 再來 請問小組長 水桶期間去信申訴 若無回應 多久可以再回訴組務板呢 -- 人世間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過於人世本來就是可悲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8.196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123.192.68.196 (08/24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