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 引述《TBOC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之銘言:
: : 如組務言退回再議的兩個作用,但作為被禁言對象,要讓板主有共識,可能申訴信要各版
: : 主都寄為前提。
: : 再者,版友申訴只能私信,其他版眾也沒辦法公評,除非版規規定申訴信要轉錄於看板上
: ^^^^^^^^^^^^^^^^^^^^^^^^^^^^^^^^^^^^^^^^^^^^^^^^^^^^^^^^^^^^^^^^^^^^
: : ,公開於版面,接受討論。至於有沒有共識,有沒有人要扮黑臉質疑板主,則又是另一
: ^^^^^^^^^^^^^^^^^^^^^^
: 可以請看好板規,再來麻煩小組長好嗎?
: 我看了一遍佛板的板規,並沒有規定不可公開於板面。
: 03. 對於處分不服者,得採公開或來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訴。關於涉及特定
: 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版主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 如不服版主二審結果,被檢舉人或檢舉人得向組務版,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申訴。
: 以上轉自佛板板規....
: 請 TBOC 回到板面上,再看過一遍板規,
: 若我有看錯的話,可以請貼出佛板不準版友把申訴公開於板面的規章,以正視聽嗎?
既然要申訴
通常已經水桶了
請問怎麼把申訴公開於版面??
開分身嗎
這跟版規怎麼說無關
完全是事實上已經無法公開申訴了
再來 請問小組長
水桶期間去信申訴
若無回應
多久可以再回訴組務板呢
--
人世間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過於人世本來就是可悲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8.196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123.192.68.196 (08/24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