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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這位板友在推文裡面宣稱 : → makiew:請您舉證該版友的確有偏見,否則就是您對版友有偏見。 10/25 10:32 : → makiew:我是以您版友的身份向您版主的身份檢舉的。 10/25 10:33 : → makiew:版友flamerecca在推文中偏見指責某版友偏見,特檢舉之。 10/25 10:33 : → makiew:請版主flamerecca詳加調查,以維版規公信。 10/25 10:34 : 並且在我解釋過避嫌規定 因此我可以不受理之後 : 繼續推文 : 推 makiew:版規並無避嫌規定,請版主莫無中生有。 10/25 10:36 : → makiew:為符合版規,本人會即刻寄信給您,補足程序。 10/25 10:37 : 話說重一點 簡直是可笑至極 : 完全不把板主所述的規定放在眼裡 : == : 我認為這合乎挑釁板主的定義 : 並且以我的解讀 版規裡面所謂攻擊板主 : 根據文意並不僅限於人身攻擊 : 乃是包含對板主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挑釁、引戰、爆卦。 : 均算做此規定裡面的攻擊板主 這個星期以來 版主的所作所為 我認為版主執法過當 要知道水桶版友 讓其無法貼文是一件不得不為之最後手段 而此項判決將版友一句 推 makiew:版規並無避嫌規定,請版主莫無中生有。 10/25 10:3 : → makiew:為符合版規,本人會即刻寄信給您,補足程序。 10/25 10:3 作為挑釁版主之理由 就將M大水桶十週 這樣的判決完全是依照版主各人喜好行事 如此一來 佛版大眾寫什麼東西是否都必須考量再三 斟酌字句以免成為水桶的理由? 版主將小事化為大事 這已經是這星期第二個例子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