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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向佛版版主flamerecca檢舉,根據他自己的講法,他本身已違反了 「不得有偏見」的版規,請其處置。f版主以「版規有規定他是當事人 應迴避」回應。經我查詢置底之版規之後,並無此項版主迴避之版規, 因此繼續向其檢舉。(佛版文章#1CnD_Yn6) 二、f版主隨即在佛版#1CnEue8y文章將我水桶,理由是攻擊版主。 三、經查,若有迴避之版規,則我「攻擊版主」之判決f版主應迴避。 若無迴避之版規,則我向f版主檢舉其本人,更不構成挑釁。 四、退萬步言,若向版主檢舉其本人,可構成「攻擊、挑釁」 則等於是給版主一個不受版規限制的豁免權,有違常人之經驗法則。 五、因此,請小組長撤銷將我水桶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124.252 ※ 編輯: makiew 來自: 111.83.124.252 (10/26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