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或許我們的言詞有所差異 因此有很多誤會
: ※ 引述《makiew (出來乍到)》之銘言:
: : f版主,你的邏輯前後不太一致,末學列舉如下。
: : 一、既然「言論沒有佐證」不等同偏見,您要求板友提出佐證的權力從何而來?
: 是的 我並沒有要求板友佐證的權力
: 但是我有水桶偏見言論的權力
: 只是我使用這個權力的時候自我束縛
: 僅在我懷疑是偏見 且 板友不給予解釋的時候使用
既然言論沒有佐證不等同偏見,版友解不解釋跟水桶有什麼關係?
: : 二、既然您沒有權力要求板友提出佐證,又如何能因其不佐證而給予水桶?
: 沒有錯 法律上不是因為他不給我佐證
: 而是因為這是偏見。
同理,您已經承認「言論沒有佐證不等於偏見」
為何如今又說是偏見?
: : 三、您之前說,難道不給予板友解釋的機會,直接水桶嗎?這一篇又說要板主要求解釋,
: : 板友不解釋才能水桶,這豈不是前後矛盾嗎?
: 並不矛盾 一個是自我的規範 一個是板規的使用。
: : 四、「如果不給予其解釋空間 直接浸水桶我認為是合法的。」
: : 這是您之前回覆的內容,請問您承認這一句話是不對的嗎?
: 如上
: 不給予解釋空間是嚴厲執法
: 給予解釋空間是寬鬆執法
: 兩者只有風格上面的差異 當然嚴厲執法跟寬鬆執法都有可能犯錯
: 我認為寬鬆點比較好罷了
既然言論沒有佐證不等於偏見,依版規就是不能浸水桶,您也沒有要求板友解釋的權力。
您所謂的「嚴厲執法」、「寬鬆執法」,末學以為只是濫權程度多少的差別而已。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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