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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Golddragon (nameless)》之銘言: : : 政見: : : 1、維持以「保障所有發言者之言論自由及使用權利,並無保障之優先順序」為大原則 : : ,來處理板上的事務。 : : 2、盡力做到和前版主鐵指的判決標準一致,以維持基督信仰板的秩序。 : 我對這點有些意見。這項政見的標準對一般使用者而言是難以遵守的。 : 他必須要看過所有鐵指的判決,才能了解他的判決標準。 : 但有些討論事過境遷,很難還原當時的脈落。如果負責判決是你的主要工作之一, : 那麼最好可以把判決的標準盡可能寫得清楚一點,讓板友容易遵守。 : : 5、 最重要提醒的一點是,請不要趁著新人上任時,試探版主群的容忍限度。我想, : : 我個人的判決和認定的標準,應該不會比前副版主鐵指還寬鬆-但我會盡力做到和前 : : 版主鐵指的判決標準一致。 : 同上。 依照小組長要求,補充判決的主要標準和流程。 1、前副版鋼指在2009年12月以後的判決,基督信仰板第#1B5GyPDK篇和精華區尚有記錄, 故基本上我會以這部份的資訊,作為認定判決的參考標準。 2、基信版版規的修訂,僅限於大版主MarquisSADE的公佈始生效力,任何判決不得超過版 規規範的範圍之內。 3、基信版版規【三、基本規定,第5條】的判決,實務運作的程序為: a. 版友提出檢舉,或板主(或副版)直接巡視版面。 b. 版主群(或副版)認定確有違反版規。 c. 版主(或副版)鎖文並寄信給被檢舉人於24小時內進行說明。 d. 若逾時未提出說明,或是理由不夠充分,則執行判決。 (版規三-5.為保障發文者權利,擅自轉貼文章至本板,而未說明轉貼理由或未經原作者同 意者,經提醒不願理會者,一律刪文。每人每天最多轉貼三篇,超過者一律刪 文。) 4、基信版版規【三、基本規定,第1、6、7、9、10條】的判決,實務運作的程序為: a. 版友提出檢舉,或板主(或副版)直接巡視版面。 b. 版主群(或副版)認定確有違反版規。 c. 版主(或副版)鎖文並寄信給被檢舉人於24小時內進行修改。 d. 若逾時未進行修改,則執行判決。 e. 若被檢舉人不能修改該內容,則由版主(副版)直接刪除,並寄信通知被檢舉人,【 並直接處罰(以第9條為限)】。 (版規三-1.基督信仰板討論之內容不得脫離聖經與基督信仰之相關議題,若討論已離題, 板主得斟酌討論情況而下令終止,或要求更改標題,或導正議題。 版規三-6.為維護板上秩序不發生混亂,擅自將公告二字加入標題者,經勸告修改標題無 效者, 一律刪文。 版規三-7.凡發文未達25字(可直接推文者)、注音文、火星文,經勸告修改無效者,一律 刪文。 版規三-9.文章內容含有色情、暴力、十八禁連結不雅文字者,經勸告修改無效者,一律 刪文或給予警告。推文有同樣情事者,先給予勸告,依然故我者將正式發文警 告之,若仍再犯將水桶三天,爾後再犯將直接水桶,不再予以勸告及警告。 版規三-10.文章發表應選擇適當文章屬性發表,並應符合本板主旨,凡未遵照規定發文者 ,將由板主去信告知並刪文處理。) 5、基信版版規【三、基本規定,第12條】實務運作的程序為: a. 版務方面的問題,原則上鼓勵直接寄信給板主(或副版)討論。 b. 若版友認為有必要,亦可直接在可在板面上討論。惟當有謾罵、洗板或離題等情況 發生時,將由板主(或副版)鎖文並將討論串轉至組務板,以維持板面秩序。 (版規三-12.板務可在板面上討論,惟當有謾罵、洗板或離題等情況發生時,將由板主鎖文 並將討論串轉至組務板,以維持板面秩序。」) 6、基信版版規【三、基本規定,第13條】的判決,實務運作的程序為: a. 版友提出檢舉,或板主(或副版)直接巡視版面。 b. 版主群(或副版)認定確有違反版規。 c. 版主(或副版)鎖文並寄信給被檢舉人於48小時內提出說明。 d. 若逾時未提出說明,或是理由不夠充分,則執行判決或是要求再次說明。 e. 如處置前已刪文,則直接處分。 (版規三-13.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者,有具體事證者,劣文處置。如劣文處置前已刪文,則 水桶半年。) 7、基信版版規【三、基本規定,第14、15條】的判決,實務運作的程序為: a. 版主(或副版)視特殊狀況,在版上公告[惡意鬧板]的認定標準。 b. 版友提出檢舉,或板主(或副版)直接巡視版面。 c. 版主群(或副版)認定確有違反版規。 d. 版主(或副版)鎖文並寄信給被檢舉人於48小時內提出說明。 e. 若逾時未提出說明,或是理由不夠充分,則執行判決或是要求再次說明。 f. 如處置前已刪文,則直接處分。 (版規三-14.如經板主判定惡意鬧板,以各種形式造成板務推行困難者,得以劣文處置。如 劣文處置前已刪文,則水桶半年。 版規三-15.如經板主判定惡意鬧板,以各種形式刻意製造混亂,破壞和諧者,得以劣文處 置。如劣文處置前已刪文,則水桶半年。) 8、基信版版規 【四、人身攻擊處理辦法】的判決,實務運作的程序為: a. 由當事人提出檢舉。 b. 版主群(或副版)認定人身攻擊成立,則直接執行判決。 (版規四-人身攻擊處理辦法: 1.為落實基督信仰板之管理,故特別制訂此辦法。 2.檢舉者對於人身攻擊,能提出具體事證者,經板主判定,則人身攻擊直接成立。 3.檢舉者應公開檢舉,亦可私下來信向板主檢舉。板主受理後將收錄至精華區並刪除   檢舉文。檢舉的處理結果,將發表於置底文章「檢舉處理專區」內,請自行入內參   閱。 4.被檢舉者得於接受板主通知後向檢舉人道歉。(公開或私下道歉皆可) ◆檢舉人若接受道歉,則待板主確認後即解除水桶。 ◆檢舉人若不願意接受道歉,則被檢舉人將水桶至3天期滿。 5.本板採一檢舉、一人、一罪、一罰制:   ◆僅處罰當事者所使用帳號,分身帳號不會一併被波及。 ◆一件事僅處罰一次,不會因為多人同時檢舉同一件事而使得處罰疊加,但是被檢 舉人想不被水桶,必須”所有人”都願意接受他的道歉才行,只要有一人不願意 接受道歉,則仍應接受處罰。 ◆若被檢舉人於處罰期間仍有其他犯行被檢舉,則處罰將予以疊加。) 9、當副版自認無法認定是否有違反版規,則會先去信給版主群共同討論。若有板友不服 判決,和溝通無效後,可再依序向大版主MarquisSADE、小組長等人再請申訴。 以上。敬請小組長指教: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09.205 ※ 編輯: Golddragon 來自: 112.104.209.205 (12/25 20:39) (補充版規三-10) ※ 編輯: Golddragon 來自: 112.104.209.205 (12/25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