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ze (一期一會)》之銘言:
: 提罷免案本身沒有錯,不過個人覺得你的罷免案理由...科。
那請教一下什麼才叫做合法的罷免理由呢?
本人才疏學淺 還請指教
: 你如果愛提還是可以提啦。
: BTW,罷免理由必須經過組務認可之後,才能進行罷免連署,否則視為無效。
這點我找過現行法規 看不到這條 請賜教出處
: 罷免案應在組務版而非該看版提出。
這點我找過現行法規 看不到這條 請賜教出處
: 審查亦是由組務進行審查。
這點我找過現行法規 看不到這條 請賜教出處
: 組務規定為上位規範,從組規。
: 一開始,組務方面就是按照組務規定的新增版主在運作這件事情的。
所以本總辭自始無效囉 是這個意思嗎?
是薩德本人一廂情願提了這個總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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