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組物代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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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提過我的政見非常多次了,應Trunicht要求,現在再附上一次
1. 對本板期許:
無論各板友立場為何,都能在板上就事論事 討論基督信仰
2. 常有爭議性部分之管理:
摩門教、統一教...等非基督教 之廣告性文章予以刪除
攝禮、召會、真耶穌...等極端或異端 之言論不予禁止
反基督、敵基督、誤解基督...等主觀認定 之言論亦不予禁止
3. 其餘事項落實於板規
為避免發生跟之前一樣 反反覆覆的來回問答
以下節錄相關的兩篇文章
1. #1E4tAl0y (HumService)
2. #1E8IOVUX (HumService)
任何於這兩篇有詳述回答的問題,我將不再重複回答
相信大家都希望乾淨俐落的解決事情,別讓口水淹了基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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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4tAl0y (HumService)
後兩項是比較實際的部份就甭多說了
對於第一點詳細解釋如下:
「無論各板友立場為何,都能在板上就事論事」---這是一項對板友間互動的期望
一直以來,基信版的中心,就是這位最具爭議性的---神
這位不會為自己出來澄清的神、這位不會檢舉板友的神、卻是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神
而因此,人對神的一廂情願 容易導致 人對人的互不相讓
人不能代神審判,所以我不管理任何人與神之間的事;只管理人與人之間的事
基於公正,我也不會為了滿足任何立場對神的一廂情願而扼殺了其他不同之言論
因為基信版是讓各種不同聲音來討論基督信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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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希望基信板能有更多研究性質的文章,但現在不是主動介入風氣走向的好時間
如果不能放下成見來增進溝通效率,那討論只會沒建設性的重複跳針
目前,能做到去除眼中的梁木,就是最大的見證了
我會希望基信板能有更多研究性質的文章,但現在不是主動介入風氣走向的好時間
如果不能放下成見來增進溝通效率,那討論只會沒建設性的重複跳針
目前,能做到去除眼中的梁木,就是最大的見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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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上完整修改過後的板規
基督信仰板板規 980528公佈,981031、091201、100130、101122、110702
一、總綱:
1.本板規以不違反現有踢批批站規及國家研究院組規為前提而制訂。
2.基督信仰板討論內容不得脫離聖經與基督信仰相關議題
3.本板規保障所有發言者之言論自由及使用權利,並無保障之優先順序。基督徒與
非基督徒,又或基督教不同教派之信仰者皆一律平等受板規之保障和限制。
4.基督信仰板罰責從輕不從重,目的在於培養板友自治的能力與長期參與本
板議題之意願。
二、基本規定:
1.基督信仰板討論之內容不得脫離聖經與基督信仰之相關議題,若討論已離題,
板主得斟酌討論情況而下令終止,或要求更改標題,或導正議題。
2.為保障個人之基本權利,凡違反同樣板規兩次以上者,不會因此而加重刑責。
3.本板採一罪一罰制;若同一時間違反多次板規,並不連續計罰再加總。
4.為減少不必要的紛爭,不開放使用噓文功能。
5.為保障發文者權利,擅自轉貼文章至本板,而未說明轉貼理由或未經原作者同意者
,一律刪文。
每人每天最多貼三篇,超過者一律刪文。
6.為維護板上秩序不發生混亂,擅自將公告二字加入標題者, 一律刪文。
7.凡發文未達三行、注音文、火星文,一律刪文。
8.禁止使用連續快速推文,以免模糊討論焦點。
9.文章內出現含有色情、暴力、十八禁連結,經勸告修改無效者,一律刪文。
推文中出現同樣情事者,先給予勸告,依然故我者,水桶三天,
10.文章發表應選擇適當文章屬性發表,並應符合本板主旨,凡未遵照規定發文者,
將由板主去信告知並刪文處理。
11.以上罰責各可計警告乙次,同樣情事再發生,即水桶。水桶期限為三天,
之後再犯則不再以警告累計,板主可直接水桶(依然以三天為期)。
12.板務可在板面上討論,惟當有謾罵、洗板或失序等情況發生時,將由板主鎖文並將
討論串轉至組務板,並刪文處理,以維持板面秩序。
13.非經本人同意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者,有具體事證者,水桶三天,
情節惡劣嚴重者,劣文處置。
14.如經板主判定惡意鬧板,以各種形式造成板務推行困難,刻意製造混亂
,破壞和諧者,得以劣文處置或水桶半年。
15.上述由板主不定期巡視板上文章,並對違規者予以私下提醒,不願聽從
者則公告公開判決。為求速效,板友亦可來信主動檢舉,查證屬實後依規定處理。
三、人身攻擊處理辦法:
1.為落實基督信仰板之管理,故特別制訂此辦法。
2.檢舉者對於人身攻擊,能提出具體事證者,經板主判定,則人身攻擊直接成立。
3.檢舉者應公開檢舉,亦可私下來信向板主檢舉。板主受理後將刪除檢舉文。
檢舉的處理結果,將發表於置底文章「檢舉處理專區」內,請自行入內參閱。
4.被檢舉者若與檢舉人道歉。(公開或私下道歉皆可)
◆檢舉人若接受道歉,或檢舉人願意和解,則待板主確認後即解除水桶。
5.本板採一檢舉、一人、一罪、一罰制:
◆僅處罰當事者所使用帳號,分身帳號不會一併被波及。
◆一件事僅處罰一次,不會因為多人同時檢舉同一件事而使得處罰疊加,但是被檢
舉人想不被水桶,必須”所有人”都願意接受他的道歉才行,只要有一人不願意
接受道歉,則仍應接受處罰。
◆若被檢舉人於處罰期間仍有其他犯行被檢舉,則處罰將予以疊加。
6.人身攻擊檢舉,不溯及既往,該文章或推文經公開po文 (以系統時間認定)
公開七天後,當事人不得再以該文章或推文為檢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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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8IOVUX (HumService)
這我已經說過了,我只管人與人之間的事
就如之前沿用的板規中的"人身攻擊"項目,其他基本上採自由討論風氣
你想想看,大家在板上討論事情,發表文章和推文,豈不都是在講事情嗎?
並沒有特別需要指定「什麼樣的行為才是就事論事」
反之,應該只需要指出「什麼樣的行為"不是"就事論事」就好
而我已經說了,討論東西會討論到板友個人,那就不是就事論事了
當然,"就事論事"是我樂見的,但如果板友們自己討論的很高興,那我也就不介入了
難免,若有板友私下認識,在板上寒暄問暖,甚至涉及私人領域,若雙方都接受也就OK
所以我這邊的人身攻擊是採告訴乃論
而對其他「太」涉及私人領域的言論,則是板規規範(禁止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之言論)
以上是我對「論事」、「論人」的看法以及包容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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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u.edu.tw/ox_view/club/ox/list2.htm
他所說的「異端」,我直接視為「異教」
這是名詞用法不同,不過標準是一樣的,我節錄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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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的教派信仰是以聖經為根據,因此判別異端必須以聖經真理和教訓為標準及原則,可
以從幾方面來檢驗:
1.基督的名:除了基督之名以外又加上別的名號.(使出行傳四12)
2.奇特教義:用許多玄奧的教導加在聖經的教訓中.(西二8/-10,來十三9)
3.行為怪異:隨著人的私慾而行,怪異不合常理.(彼得後書二1-3)
4.貶低聖經:以其他的經典或著作取代或提昇至與聖經平等.
5.否認上帝三位一體的位格,神性.
6.否認基督完成的救贖,強調律法主義.
7.採取宗教混合主義,宣揚似是而非的道理.
這些異端門派有幾個特點:
1.強調某一位領導人.
2.強調一些特別的經驗.
3.將[教導]絕對化,並且超越聖經的權威.
4.強調信徒要絕對的服從與獻身.
5.段章取義,截取各家教義混合而成.
6.強調末日的現象及唯一教派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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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GirlAlu 來自: 114.33.230.252 (07/1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