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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E96BAn5 ] 作者: 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選舉制度的制定 時間: Tue Jul 19 00:43:51 2011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本次選舉制度制定的原因乃是上次板主選舉時,當選人被質疑有多數非實際參與討論 : 板友的投票。 : 因為事先沒有制定這方面的規定,所以組務當時認為板主選舉有效。 : 這次則是參考了上次的教訓後,特別擬定了這個條規,確定不違反站規,並取得更高 : 層的核可後,才詳細訂定這些條款的。 : --- : 所以BG不要再罵我壞人了,但也不要說我是好人,畢竟制定這些法規需要時間的。 : 我並沒有要阻擋特定人士當板主,所以在水桶裡的我們一樣允許他們取得選舉權和被 : 選舉權,所以我們不是獨裁啊~哪個獨裁政府會允許犯人參選和投票的? : 不然加一句「水桶內不得參選」,BG私下寄給我的信大概會塞爆我的信箱。 此次是小組長代管 依照人文群組往例 那非要連署通過才得以當版主 但問題是群組的規定是贊成大於反對40票才有用 1.假若不到40人填版友名單,那組務不就繼續接管? 2.若是依照連署40票開新版的規定,那是沒有版的狀況,那當然也沒版友 只要拉贊成的40票就夠了 那麼,現在又設一個版友投票限制,但實際上又是連署新版的制度 這不會很矛盾嗎? --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公告] 連署版主 時間 Sun Jan 15 13:38:55 2006 ─────────────────────────────────────── 申請新增版主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版主連署 3.發起人需同時為版主候選人,否則連署無效。 4.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程序 1.自行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後 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2.連署發起人需於理由處寫明看版管理理念與方法 小組長若對該項說明有所疑義 得於小組看板(若無專門小組看板則為aboutboards版) 提出疑問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 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連署人數及審核 1.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2.發起人在該連署達連署門檻之後‧需依新增版主表格於小組看版告知小組長 若無執行以上動作,小組長得不受理該連署申請。 版主試閱 1.達連署門檻後 經組務審核無誤 則新增試閱版主 2.新增之版主需試行版主權限,試行期間為一至四周 試閱看板之該組小組長將提出試閱投票於組務會議,投票期間為一星期 投票人為組內小組長,決定是否讓版主正式上任,選項為[贊成]、[反對]、[無意見], 凡投[贊成]、[反對]之小組長必須在留言時寫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 會議投票結果出現後,小組長立即公佈於AboutBoards版, 若最終結果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取消該使用者之版主權。 結果若為[贊成]+[無意見]>[反對],該版版主正式上任。 特別限制:申請新增版主之看板若已有板主 不接受以aboutnew版連署新增方式上任 新增版主表格   文章標題 : [申請板主] ???板   內 文 :           申請板主            (1)申請板英文板名:          (2)申請板主者帳號:         (3)經營方向與目標:    (4)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7.4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7.4 (07/19 01:06)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140.117.177.4 (07/19 01:2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