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針對版主回應, 本人的立場如下
: 1. 版主未經本人同意, 將本人的文章重新發表, 涉嫌違反本人的著作權與版權
: 且, 如以下版友推文, 說明的確有人會誤認這篇文章為版主本人發表
: 推 visorkk:我一開始沒看清楚還納悶版主怎麼會發表這種言論 07/11 10:11
: 本人只是希望友善提醒版主能夠協助刪除本人文章, 以免致誤會
: 畢竟本人文章, 並不如版主本人文章之光耀人眼, 對版主本人是種侮辱
: 如果版主認為非要留文不可, 我也無法置喙, 畢竟在下只是一介草民
你已經達到提醒板主的效果,既然你對於板主要留文認為自己不能發表意見,
那麼請說明你要申訴的是什麼?
其餘的部份,組務很樂見板友與板主討論看板管理的各項細項。
但從行文來看,這和申訴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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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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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