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lovetoday (在小馬眼裡 我們都是they)》之銘言:
: : 要依法是很好,但…當初設定板友名單時,我記得兩位組務是掛在基信板板主名單
: : 上,即便現在找人代理,板主名單上還是有板主。在我看來,不管是接管或是代理,
: : 掛上id表示有板主,祇要選舉過程不遭質疑,那麼採用板上投票有何不對? 當初你
: : 接板主,不也是前任組務以兼任板主名義直接指定而產生出來,雖然你一直認為有
: : 疑義,但判例確實存在,也未被更正過。這次選舉,沒人要求比照辦理,但以代理
: : 板主身分主持板上投票,補上該有的程序就行了,何必堅持用連署機呢? 板主祇要
: : 是板上使用者公開選舉出來,就夠合法了,那需要計較採取那個方式,又不是在選
: : 總統。
: 很顯然,現在在看板舉辦投票來選出新板主,過程就是很容易遭到質疑。
: 我擔任基督信仰板板主的期間,也一直為同樣的事情遭到質疑。
: 我不覺得有其它有新擔任板主的人,也需要受到一樣的質疑。
: 就我所知,板主透過板上使用者在看板投票選出來,並不符合國家研究院的法規。
: 可能是我法規不夠熟,如果你認為「只要是板上使用者公開選舉出來,就夠合法了」,
: 可否請你指出國家研究院對板主上任的相關規定,謝謝。
答案就在上面,祇是你們自己不願做罷了。
文章代碼(AID): #16ak9rww (HumService) [ptt.cc] Re: [問題] 請問關於基督信
M前群組長:"我以暫時代理板主的權利和義務,提名 sitos 擔任板主群一員。"
文章代碼(AID): #16ayAhHH (HumService) [ptt.cc] [公告] 解除唯讀與辭去板主
M前群組長:"新板主 sitos 已上任並將看板方向與板規訂出,
Majestic 階段性任務以達成,故辭去板主一職"
這兩篇公告,群組長兼任基信板板主,並擁有身為該板板主的權利和義務,板主有
那些權利? 難道不能舉行板上投票選板主嗎?
若要周延,就公告組務兼任板主,再舉辦板上投票。組務兼任板主並擁有板主的權
利和義務,這個案例組務至今未推翻過,不要跟我說沒這個規定。
: : 為何我希望板上投票而不採連署機呢? 簡單來說,若按你們組務的作法,在基信板
: : 廢板前,永遠選不出板主的。
: : 在8月1日板友名單截止前,祇有43位有登記,符合資格。
: : 以今日為標準,查詢43人中,符合連署機200篇文章門檻的,僅23位!
: : 依國研院標準,贊成減反對要大於40,試問,是要怎麼產生下任板主!
: : 組務要以板友名單作為連署機投票標準時,當初可算過,現有的登記人數根本
: : 無法產生下任板主?
: 雖然我覺得我接下來的回覆其實沒什麼意義,但還是稍微提一下。
: 只要其餘未達資格的使用者補足了文章門檻,一樣可以投連署票,
: 因此並不是不可能產生下任板主,也不會永遠選不出板主。
文章代碼(AID): #1ELfhkd9 (Christianity) [ptt.cc] 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發文時間:Fri Aug 26 02:56:40 2011
T組務表示:你知道要去哪裡開連署,自然也知道要去哪裡投投,你也知道哪些人的
投票才是有效的。所有的名單都是公開的,丟水球寫信去拉票不就好了,
你自己不去拉票,怪我勒?還是你拉了票沒人投你?
文章代碼(AID): #1ELucaA1 (HumService) [ptt.cc] [公告] 基督信仰版版友名單
發文時間:Fri Aug 26 19:55:10 2011
這二篇都是T組務發的文章,第一篇文顯見組務還未搞清楚,原有的投票名單不足
以選出下任板主,同日下午,或許有人提醒,這才公告調整投票名單,由代理板主
主導。
在投票名單確定到參選人第一次連署結束(8.20),這段時間組務們可曾寄信要求投
票名單上的人文章數不足的人衝一下文章數? 有的話po上來,別讓我誤會。其實我
壓根就不相信在8.26前,你們有想到這個問題,不然就不會有調整名單的動作了。
: : 若採行板內投票,祇要符合板友名單的要求,那麼不管最終有多少人投票,祇
: : 要相對多數就可當選,我覺得這才是實務上應採行的方式。
: : 文章代碼(AID): #1E7kaZx8 (Christianity) [ptt.cc] Re: [討論] 選舉新板主事
: : 當初我在基信板就提出,按發文順序由近到遠,把256個名額用完。
: : 若考慮周延點,可以以最近發文的200名id,加上未發文但有推文的id(有些人會推
: : 文不曾發文),來組成。板友名單確定後公布一定時間後舉行板上投票,若有人對
: : 板友名單有疑義也可在此期間提出(比如分身)。
: : 組務現行的辦法確定不可能產生板主了,建議從投票名單或改採板上投票來解決。
: 我現在考慮的是,透過看板備份的功能,將所有文章一次取出。
: 再透過程式的方式去擷取發文者和推文者的 ID 。發文者的部份比較單純,
: 但推文有可能被修改,或者錯認轉錄文中的原文推文,還沒有很好的想法。
: 一旦實驗可行以後,我會和 Trunicht 討論,將原本登記制的板友名單,
: 換成公告覆核的方式。也就是組務整理發文(或包含推文)的 ID 後,
: 公告於板面上,並讓使用者覆核。若有需要增減再以人工方式核對。
: 這樣可以解決登記制的問題,而審核成本也不至於太高。
: 至於在修改這方面規則之前,事實上我們也已經允許代理板主重新整理板友名單。
: 而不只限於現在已經登記的板友。不過為了得到絕對多數,只要還有機會,
: 我還是很希望可以透過連署機產生下任板主。如果實在不行,
: 我也會考慮採取板上投票的方式。我只是還沒那麼快放棄。
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有了投票名單,除了投票門署差異外,選擇連署機與板上
投票到底差別在那裡?
決定採用投票名單避免人頭干擾的 是你們組務
決定列入投票名單的資格和進行名單審核的 是你們組務
套句少林足球的話,球證、邊審、大會都是你們的人,採用那種方式投票有什麼
差別? 祇有投票名單內的人投票才算票,採行那種方式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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