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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雙方的說法。(請注意此時尚未有板規,此判決以常情處理) 日後任何判決以板規為依據。 總判決如下, 1.請juotung版友於這兩篇中 #1FqgtuUI (W-Philosophy) #1Fqh38iG (W-Philosophy) 說明人身攻擊之處。 如kiddingsa已說明#1FqgtuUI中的低能兒白癡小弟指的是其自身而非juotung。 2. 改寫簽名檔本身確實是PTT上的通常風氣,且兩者簽名檔無論意義相同與否,   kiddingsa版友即便未使用juotung版友之簽名檔仍可引用之。   然一再指稱juotung為法官確實是具有明顯批評意圖,   鑑kiddingsa版友對於寫的諷刺原因有詳盡的陳述,故非無中生有。 如:於#1Fqh38iG (W-Philosophy)文中, : 是要回應這個問題:「推文者有沒有一些(相對於原文作者的)優勢」 恩 又原形畢露了 又開始隨自己的喜好 隨便定 「要回應那個問題」了 有沒有發現你的口氣擺明就是居高臨下的法官口氣?     然,juotung對於澄清問題方向仍有所貢獻,似不應以法官之名緊扣之。 3. 綜合以上   juotung應於兩文中找出kiddingsa人身攻擊點。   kiddngsa應即刻停止以法官及其相關字詞稱呼juotung,否則禁言一週。 最後,也請眾版友勿以其他形象(如藝人、法官)等等稱呼他人。 願各位討論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