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0444564 (艾利歐)》之銘言:
: 綜合雙方的說法。(請注意此時尚未有板規,此判決以常情處理)
: 日後任何判決以板規為依據。
本人主張此判決不合法
代理板主應另為合法判決
理由:
依之前的接管決議
由於板主免職而產生職位懸缺,故 W-Philosophy 板即刻起由組務接管。
接管期間以「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為管理規則,並廢除舊有版規。
而國家研究院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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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人身攻擊、互相謾罵及一切違反版旨的討論。
2.禁止政治文、注音文、火星文、廣告文、違反法律及涉及金錢文。
3.違規文章將逕行刪除,並一律水桶至新版主選出。
4.文章違規判定由管理者認定之。
5.組務不受理看板接管時期的申訴。
6.其餘未完善之事項以管理者判定為之。
請特別注意勿發表違反板旨,意即與西方哲學無關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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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組務接管時期、並在組務接管時期中檢舉
應依上開管理辦法判決之
至於代理板主上任後無論有任何新立規範,均不適用於本案
因此
代理板主稱
「(請注意此時尚未有板規,此判決以常情處理)
日後任何判決以板規為依據。」
實未依法判決
判決不合法
應以無效論
並儘速依據原檢舉事項暨上開規定改判
: 總判決如下,
: 1.請juotung版友於這兩篇中
: #1FqgtuUI (W-Philosophy)
: #1Fqh38iG (W-Philosophy)
: 說明人身攻擊之處。
: 如kiddingsa已說明#1FqgtuUI中的低能兒白癡小弟指的是其自身而非juotung。
所謂人身攻擊
並不限於指名道姓之誹謗與侮辱
而是泛指一切非針對議題本身
且對他人之人格、能力、背景、資格等與議題無關之私人事項針對性的加以攻擊之謂
從對A1yoshi之判例即可知道
由於推文與原文的針對性明確、某甲是否吃藥很明顯也與哲學討論無關
即使A1yoshi並未指名道姓
又甚至假定A1yoshi所稱「又忘記吃藥了」客觀上符合事實
(即板友某甲真的需要吃藥、而未按時吃藥)
也都無礙於認定A1yoshi針對某甲之精神狀態加以攻擊之事實
回到本案
又本人之性格、能力與文章欲討論之板規並無直接關係
與西哲板之板旨亦無關聯
kiddingsa一再稱呼本人為法官、愛當法官、愛裝法官
並在緊接於文後之簽名檔寫上「白痴想當法官」
又把本人多年使用之簽名檔提到本人之姓名處改為「Bai-7-Da-La-8」附於文末
針對本人之意圖明顯、客觀第三人均可透過閱讀的脈絡理解之
又如「地球是很危險的,快回到你所屬的地方去吧」、「你沒能力...」
「你沒能耐...」等語
不但並非針對議題本身、而僅僅對本人之性格與能力加以攻擊
同時也無關板旨
上述「Bai-7-Da-La-8」之行為
更可說有刑事公然侮辱罪之嫌疑
依前述組務接管之管理辦法
應加以刪文,並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懲罰為唯一效果
即行為一旦成立,法律效果刪文且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代理板主依法無裁量權限
請依法公決
: 2. 改寫簽名檔本身確實是PTT上的通常風氣,且兩者簽名檔無論意義相同與否,
: kiddingsa版友即便未使用juotung版友之簽名檔仍可引用之。
: 然一再指稱juotung為法官確實是具有明顯批評意圖,
: 鑑kiddingsa版友對於寫的諷刺原因有詳盡的陳述,故非無中生有。
: 如:於#1Fqh38iG (W-Philosophy)文中,
: : 是要回應這個問題:「推文者有沒有一些(相對於原文作者的)優勢」
: 恩 又原形畢露了 又開始隨自己的喜好 隨便定 「要回應那個問題」了
: 有沒有發現你的口氣擺明就是居高臨下的法官口氣?
: 然,juotung對於澄清問題方向仍有所貢獻,似不應以法官之名緊扣之。
禁止人身攻擊為管理規範所明定
至於改寫簽名檔是否為PTT上的通常風氣,並非應加以過問之事
如人身攻擊成立
則應判決kiddingsa刪文加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與改寫簽名檔是否為通常風氣無關
如人身攻擊不成立
則如此行為應為kiddingsa之權利
板主不應限制他以後不得如此對我
更不得因此處以禁言
: 3. 綜合以上
: juotung應於兩文中找出kiddingsa人身攻擊點。
: kiddngsa應即刻停止以法官及其相關字詞稱呼juotung,否則禁言一週。
: 最後,也請眾版友勿以其他形象(如藝人、法官)等等稱呼他人。
: 願各位討論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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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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