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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0444564 (艾利歐)》之銘言: : 綜合雙方的說法。(請注意此時尚未有板規,此判決以常情處理) : 日後任何判決以板規為依據。 本人主張此判決不合法 代理板主應另為合法判決 理由: 依之前的接管決議 由於板主免職而產生職位懸缺,故 W-Philosophy 板即刻起由組務接管。 接管期間以「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為管理規則,並廢除舊有版規。 而國家研究院人文宗教小組「組務接管看板管理辦法」如下: --- 1.禁止人身攻擊、互相謾罵及一切違反版旨的討論。 2.禁止政治文、注音文、火星文、廣告文、違反法律及涉及金錢文。 3.違規文章將逕行刪除,並一律水桶至新版主選出。 4.文章違規判定由管理者認定之。 5.組務不受理看板接管時期的申訴。 6.其餘未完善之事項以管理者判定為之。 請特別注意勿發表違反板旨,意即與西方哲學無關之文章。 --- 本案發生於組務接管時期、並在組務接管時期中檢舉 應依上開管理辦法判決之 至於代理板主上任後無論有任何新立規範,均不適用於本案 因此 代理板主稱 「(請注意此時尚未有板規,此判決以常情處理) 日後任何判決以板規為依據。」 實未依法判決 判決不合法 應以無效論 並儘速依據原檢舉事項暨上開規定改判 : 總判決如下, : 1.請juotung版友於這兩篇中 : #1FqgtuUI (W-Philosophy) : #1Fqh38iG (W-Philosophy) : 說明人身攻擊之處。 : 如kiddingsa已說明#1FqgtuUI中的低能兒白癡小弟指的是其自身而非juotung。 所謂人身攻擊 並不限於指名道姓之誹謗與侮辱 而是泛指一切非針對議題本身 且對他人之人格、能力、背景、資格等與議題無關之私人事項針對性的加以攻擊之謂 從對A1yoshi之判例即可知道 由於推文與原文的針對性明確、某甲是否吃藥很明顯也與哲學討論無關 即使A1yoshi並未指名道姓 又甚至假定A1yoshi所稱「又忘記吃藥了」客觀上符合事實 (即板友某甲真的需要吃藥、而未按時吃藥) 也都無礙於認定A1yoshi針對某甲之精神狀態加以攻擊之事實 回到本案 又本人之性格、能力與文章欲討論之板規並無直接關係 與西哲板之板旨亦無關聯 kiddingsa一再稱呼本人為法官、愛當法官、愛裝法官 並在緊接於文後之簽名檔寫上「白痴想當法官」 又把本人多年使用之簽名檔提到本人之姓名處改為「Bai-7-Da-La-8」附於文末 針對本人之意圖明顯、客觀第三人均可透過閱讀的脈絡理解之 又如「地球是很危險的,快回到你所屬的地方去吧」、「你沒能力...」 「你沒能耐...」等語 不但並非針對議題本身、而僅僅對本人之性格與能力加以攻擊 同時也無關板旨 上述「Bai-7-Da-La-8」之行為 更可說有刑事公然侮辱罪之嫌疑 依前述組務接管之管理辦法 應加以刪文,並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懲罰為唯一效果 即行為一旦成立,法律效果刪文且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代理板主依法無裁量權限 請依法公決 : 2. 改寫簽名檔本身確實是PTT上的通常風氣,且兩者簽名檔無論意義相同與否, :   kiddingsa版友即便未使用juotung版友之簽名檔仍可引用之。 :   然一再指稱juotung為法官確實是具有明顯批評意圖, :   鑑kiddingsa版友對於寫的諷刺原因有詳盡的陳述,故非無中生有。 : 如:於#1Fqh38iG (W-Philosophy)文中, : : 是要回應這個問題:「推文者有沒有一些(相對於原文作者的)優勢」 : 恩 又原形畢露了 又開始隨自己的喜好 隨便定 「要回應那個問題」了 : 有沒有發現你的口氣擺明就是居高臨下的法官口氣?   :   然,juotung對於澄清問題方向仍有所貢獻,似不應以法官之名緊扣之。 禁止人身攻擊為管理規範所明定 至於改寫簽名檔是否為PTT上的通常風氣,並非應加以過問之事 如人身攻擊成立 則應判決kiddingsa刪文加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與改寫簽名檔是否為通常風氣無關 如人身攻擊不成立 則如此行為應為kiddingsa之權利 板主不應限制他以後不得如此對我 更不得因此處以禁言 : 3. 綜合以上 :   juotung應於兩文中找出kiddingsa人身攻擊點。 :   kiddngsa應即刻停止以法官及其相關字詞稱呼juotung,否則禁言一週。 : 最後,也請眾版友勿以其他形象(如藝人、法官)等等稱呼他人。 : 願各位討論愉快!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7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