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請 buddhanature 板主回應下列問題:
: ※ 引述《onewalker (但願人長久)》之銘言:
: : #1G0mYU8e (Buddhism)
: : buddhanature板主將本人劣文及水桶
: : 原委如下:
: : 首先,在#1F_kNpw_ 板主的推文之中
: : → buddhanature:中台會給你一個公道.....(後略)
: : 我的回文(#1F_op0BP)中
: : 引述並回應上述推文,內容為下:
: : "雖然我是有點懷疑中台真的會還他一個公道?"
: : 板主在其下推文:
: : 推 buddhanature:中台會不會給個公道,原po不可預設立場,預設立場 07/13 10:29
: : → buddhanature:不會給公道,已經是間接的毀人正信,在此警告一次 07/13 10:29
: 1. 請說明「預設立場不會給公道」或是「毀人正信」違反哪一條板規,
: 在此依據哪一條板規給予警告?
板旨:
請盡量不要發表有關負面新聞或負面批評
之文章,因為自己若沒有親自求證或請教過當事人,發表負面批評可能會不小心造口業,
也可能會引發雙方誤會或對立。
違反以上板旨或經營方向者,板主得視情節輕重之不同,採用「勸告」、「刪文」、「鎖
^^^^ ^^^^^^
文」、「要求解釋」或直接「禁言」之任一處置或兩種以上之處置,一切判決以板主自由
心證認定之標準為主。
根據文章代碼(AID): #1G0mYU8e 判決文; 當日在onewalker 來信申覆就已改判:
第五條 刻意扭曲他人文章或推文之意思(此條款已改判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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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經onewalker 來信申覆,指出本人於#1F_kNpw_ 推文
說明,"中台會給一個公道" ,本人決定撤銷onewalker此條罰則
事實上,"給一個公道" 是幫人主持正義,並非一定會"還人公道"
也沒有證據顯示 本人說"必會給公道"的說法,
但量刑從寬,此罰也就算了,爭這種文字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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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執行,本禁言十周,劣退一篇
改判禁言六周,劣退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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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206.2
※ 編輯: buddhanature 來自: 111.242.206.2 (07/16 03:29)
原先判決原po違反板規第五條,在當日已撤銷~也已公告
: : 我引用並回應此回文:(我的回文已被劣退刪除,以下為相關的引文,該文仍有其他不相關
: : 的部分)
: : 原po不可以預設立場 不過板主可以預設立場?
: : 或者只能預設"中台必會給公道"? 而不能對此有所懷疑?
: : 在此文的推文中
: : 推 buddhanature:1.無罪推論,2.中台沒還公道還是無罪推論,沒證據就 07/16 01:42
: : → buddhanature:沒權利懷疑別人,基本常識。 07/16 01:43
: : → onewalker:必會給公道? 會不會說得太武斷? 07/16 01:45
: : → onewalker:何況這公道與否還需要由原po認定哩 07/16 01:46
: : 然後我就被劣文和水桶了。
: : 板主判決文中提到:
: : "onewalker 板友卻扭曲,暗示成 "必會給公道"
: : 本人並無此種說法陳述之詞,故onewalker板友違反第五條板規。"
: 2. 請說明在板主的主觀認定之中,「會給你一個公道」與「必會給公道」之差異,
: 為何將前者理解為後者被視為扭曲文章的意思?
本人所講「會給你一個公道」: 是指 中台禪寺會幫你主持正義;
onewalker「必會給公道」: 是指 中台禪寺會還你公道;
主持正義不一定會按照原po(nntz)認定的,還她公道;
onewalker 在#1F_op0BP已說明:
不知道僧團或戒律中有沒規定出家眾和家人之間應該維持怎樣的關係?
有清楚的人可以說明嗎?
不知道僧團或戒律裡面對此有沒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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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已證明 雖然onewalker板友不知僧團運作方式,仍預設立場,
同一篇下方:
: → buddhanature:中台會給你一個公道,如果你要當孝媳,還可以將婆婆 07/13
00:14
: → buddhanature:的苦說一說~ 07/13
00:1
從這裡證明,在下請原po(nntz)將婆婆和自己委曲訴苦,請中台主持正義,
在下並非說中台一定會"還她公道",中台有其立場,就像nntz有其立場一樣
雙方認知並不一定相同~
在下推文中並無 "必"字;從上下文來看,是指 "主持正義"或 "調解雙方"
並非onewalker 所言"必會給你公道"~
給你一個公道,是溝通的用法,不代表會還公道。一般可以從上下文推知
是 "主持正義" "調解雙方"
onewalker回覆在下推文說:
:雖然我是有點懷疑中台真的會還他一個公道?
此點已預設立場,中台不會還nntz板友公道;
所以給予onewlaker警告
經過onewalker申覆,第五點判決已於當日撤銷;
這是避免使用相同文字造成爭議判決,故(扭曲原推文)罪名已於當日改判不成立。
但是經警告過後,onewalker 板友仍繼續重複板主(本人)認定有爭議的行為
on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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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只能預設"中台必會給公道"? 而不能對此有所懷疑? (精華區違規刪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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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句已違反板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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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ewalker:必會給公道? 會不會說得太武斷? 07/16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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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句即暗示中台禪寺,"有可能"不會還公道,重複板主(本人)認定有爭議的行為
此文下方回文已說明清楚:
推 buddhanature:1.無罪推論,2.中台沒還公道還是無罪推論,沒證據就 07/16 01:42
→ buddhanature:沒權利懷疑別人,基本常識。 07/16 01:43
根據板規第七條:
禁止對慈善團體乃至社會善良風俗之任一宗教信仰者等,冠以佛教或非佛教特定之貶
抑名詞;亦不得對上述任一對象發表威嚇、挑撥、誹謗、偏見、歧視或挑撥他人憎恨對立
之任一種言論,否則該言論定義為非討論性質,違反板旨。認定之標準由板主代為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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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人認定 onewalker板友違反上述規定~
以上回覆
佛學板板主 buddhanature
: : 事實上板主確有這樣的說法。
: : 在#1F_kNpw_ 板主的推文之中
: : → buddhanature:中台會給你一個公道.....(後略)
: : 所以我並無違反第五條板規。
: : 卻因此違反第六條板規。"
: : 事實上我並非無據。
: : 在#1F_kNpw_ 板主的推文之中
: : → buddhanature:中台會給你一個公道.....(後略)
: : 所以我也沒有違反第六條板規。
: 3. 板主先前的警告所指之行為為何,是否指「預設立場」或「毀人正信」?
: 板主後來認定的違規行為為何,是否指將「會給你一個公到」扭曲為「必會給公道」?
: 先前所指之行為與後來違規之行為是否一致?
: : 因此希望組長幫助解除水桶。
: : ---
: : 板主判決文如下:
: : 「違規帳號」: onewalker
: : 「違反板規條目」: 第六條 經板主勸導或警告,若再度重覆板主認定爭議之行為
: : 第五條 刻意扭曲他人文章或推文之意思
: : 「違規文章AID代碼」: #1G0lE2vO 推文
: : 「違規內容」:
: : → onewalker:必會給公道? 會不會說得太武斷? 07/16 01:45
: : -----------------------------
: : 說明:本人於#1F_op0BP 推文提及不能預設立場,是一種無罪推論,非 "必會給公道"
: : 推 buddhanature:中台會不會給個公道,原po不可預設立場,預設立場 07/13 10:29
: : → buddhanature:不會給公道,已經是間接的毀人正信,在此警告一次 07/13 10:29
: : → buddhanature:原po對其丈夫的姐姐並未進行合適的溝通,甚至相應不 07/13 10:31
: : → buddhanature:理,佛板這裡實在沒有義務幫不太願意溝通的人開解 07/13 10:33
: : → buddhanature:出家眾也是人生父母養的,有過則規勸之,並無不可~ 07/13 10:34
: : onewalker 板友卻扭曲,暗示成 "必會給公道"
: : 本人並無此種說法陳述之詞,故onewalker板友違反第五條板規。
: : onewalker 無視本人警告,並無證據卻繼續暗示,欲證明其#1F_op0BP之推論合理性
: : 卻因此違反第六條板規。
: : ----------------
: : 合併執行,禁言十周,劣退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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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2.192.132